金朝明昌二年(1191年),河北武安的胡彦高到山东即墨任县令。
当时即墨的老县衙位于古城的一个角落,经常发生一些灵异之事,有时囚犯被狱卒莫名释放,有时县衙传递的包裹莫名丢失,甚至有县衙里驻守的人会受媚惑迷乱而死,这种现象持续了有五十余年,当时人们认为是狐妖作怪,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人们竟开始在老县衙供奉香火。

彦高到任后,听说了县衙的事,就对同僚说:“官舍是贤人居住的地方,怎么能让鬼物占据呢?”因为县衙荒废已久,损毁的很厉害,彦高安排人对县衙进行了修缮。
县衙修缮好的第二天,彦高就搬到了县衙,开始处理政务。天黑后,彦高张灯而坐,半夜时分,就听后院有狐狸的叫声,一狐叫百狐应,很快,县衙就聚集了很多狐狸。

其中有只大白狐,贴着地面吼叫,似乎随时会扑上去撕咬彦高,彦高丝毫不畏惧,始终端坐不动,而那狐狸也只是虚张声势,不敢向前,僵持很长时间,那些狐狸才慢慢散去,如此折腾了三日,狐狸就没有再出现。
又过了十余天,县衙有位女仆出现了中邪的症状,疯疯癫癫,胡言乱语,彦高用朱笔书写了警告之词,放置在女仆的发簪间,当天女仆就清醒了。
此事过后第二天晚上,县尉进行夜间巡查时,遇到有数百只狐狸,向县城东南方跑走了。

后来在登州(现山东蓬莱境内)出现了一妇人遭遇邪崇的事情,家里人就在海岛上请了一名道士,道士让人准备了一副车轮,车轴垂直地面,一端埋入土中,在妇人癫狂的时候,把她绑在车轮上转动,时间一长,妇人狂吐不已,随即就清醒了,据说就是从即墨逃出的狐狸作怪。
当时即墨的百姓为感恩彦高,还曾刻“胡公去狐碑”来记载彦高治狐的事。后来胡彦*官高**至凤翔同知,相当于现在的正厅级干部。
资料来源:【金】元好问 撰 《续夷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