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坊)
嫖娼,显然是违法的!
但小坊听闻
有这样一位来沪男子
虽然经常去嫖娼窝点,
但去了又不"需要服务"...

究竟什么情况?一起来看!

梁某年仅23岁,广东来沪,职高肄业,在沪上一家公司上班,此前他在一个QQ群里发现:有人发布招嫖信息,梁某根据QQ群里的信息来到了这个卖淫场所。
但奇怪的是,
梁某没有要求"服务",
而是表示"江湖救急"!
是来"借钱",而不是要钱的。

相信 坊友 们都猜到了吧?
其实梁某吃准了对方的非法行为,
企图"黑吃黑"。
然而,这个卖淫场所的负责人没有答应梁某的要求。梁某一怒之下打电话报警。令梁某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场所早就被民警盯上了,他刚挂断电话、就有民警上门查处了这个场所。
民警带走了场所内所有的违法人员、同时也把正在实施敲诈行为的梁某抓个正着。民警还在梁某身上发现了*棍甩**等作案工具。

根据民警的侦查,梁某承认此前有过2次同样的敲诈手法,共计获得人民币6000元。他带着*棍甩**也是因为曾经被人*攻围**并轰了出来。


检察官表示:“本案中,梁某是以举报、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活动,以达到他非法获利的卑劣目的,这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他抓住了对方不敢报警的心理,因此他得手过2次。”
梁某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将面临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