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先三后三者,六爻也。先三者,下三爻也,巽也。后三者,上三爻也,艮也。甲者,数之首,事之端也。先甲,谓先于此,就其所以然也。后甲,谓后于此,虑其将然也。不曰爻而曰日者,盖本卦综随,日出震东,日末兑西,原有此象。先甲三日,后甲三日,言虑之深,推之远。
当蛊之时,乱极必治,占者固元亨矣。然岂静以俟其治哉?必历涉艰难险阻,以拨乱反正。知其先之三爻乃巽之柔懦,所以成其蛊也,则因其柔懦而矫之以刚果;知其后之三爻乃艮之止息,所以成其蛊也,则因其止息而矫之以奋发。斯可以元亨而天下治矣。故治蛊者,必原其始,必推其终。知其蛊之为始、为先者,乃巽也,则矫之以刚果;知其蛊之为终、为后者,乃艮也,则矫之以奋发,则蛊治而元亨矣。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艮止于上,犹父道之无为而尊于上也。巽顺于下,犹子道之服劳而顺于下也。干,如木之干,枝叶之所附而立者也。蛊者,前人已坏之绪,事也。蛊之灾,非一日之故也,必世而后见,故爻皆以父子言之。有子者,赞美之词,即所谓有子克家是也。考者,父也。子干父蛊之道,能堪其事,则为有子,而其考得无咎,不然,则为父所累,故必惕厉则得终吉也。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
阴之为性,安无事而恶有为,是以为蛊之深,而干之尤难者。正之则伤爱,不正则伤义,以是为之难也。九二刚中,上应六五,子干母蛊而得中之象。以刚承柔而治其蛊,故又戒之以不可坚贞,言当巽以入之也。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
悔以心言。悔者,因九三过刚,则干蛊之事更张措置之间,未免先后缓急失其次序,所以悔也。咎以理言,然巽体得正能制其刚,则其干蛊必非私意妄行矣,所以无大咎。九三以阳刚之才,能干父之蛊者也。九三之刚失其过,故悔;悔者渐趋于吉,故终无咎,故其占如此。
*四六**,裕父之蛊,往见吝。
强以立事为干,怠而委事为裕。往者,以此而往治其蛊也。见吝者,立见其羞吝也。治蛊如拯溺救焚,犹恐缓不及事,岂可裕乎?*四六**以阴居阴,又当艮止,柔而且怠,不能有为,故有裕蛊之象。如是则蛊将日深,故往则见吝,吝者渐趋于凶,宁为悔,不可为吝。戒占者不可如是也。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
五居尊位,以阴柔之质,当人君之干,而下应九二,是能任刚贤之臣也。虽能下应刚阳之贤而倚任之,然己阴柔,故不能为创始开基之事,承其旧业则可矣,故为干父之蛊。夫创业垂统之事,非刚明之才,则不能。继世之君,虽柔弱之资,苟能任刚贤,则可以善继而成令誉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在事之中,尽力干焉而不为污,在事之外,洁身以退焉而不为僻。上九居蛊之终,处事之外也。以刚明之才,处事之外,是贤人君子,不偶于时而高洁自守,不累于世务者也,故云: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士之自高尚,亦非一道:有怀抱道德,不偶于时,而高洁自守者;有知止足之道,退而自保者;有量能度分,安于不求知者;有清介自守,不屑天下事,独洁其身者。所处虽有得失大小之殊,皆自高尚其事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