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李某受雇于某物业公司,担任广州市某大学宿舍管理员,由于超过50周岁达到了退休年龄,公司没有为其购买社保,只买了意外医疗保险。2021年3月,李某在巡查宿舍楼中不慎摔跤造成髋骨骨折,经住院治疗进行了髋骨置换手术,花去住院医疗费5万多元。但物业公司仅向其支付意外保险范围内报销的15000元,其后,再无向李某支付过任何赔偿费用。
案件办理情况:
李某经人介绍,找到了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林金亮律师,林律师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查阅了李某提供的材料后,接受了李某的委托。接受委托后,林律师第二天即赶赴医院调取了李某住院的所有材料,查询了被告的工商信息,整理了李某的存在劳务关系的材料、工资收入证明、医疗检查和费用情况等证据,拟定了起诉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请求中明确请求法院选定司法鉴定机构对原告进行伤残鉴定,待伤残鉴定结论出具后再增加残疾赔偿金数额诉讼请求,并同步向法院递交了选定司法鉴定机构对李某进行伤残鉴定申请书。法院受理后,林律师密切与经办法官沟通。经法院通知被告单位,在选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前,被告主动提出调解请求,后经林律师多次与被告单位沟通、谈判,最后经李某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调解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一个星期后,赔偿款全部到位,李某通过委托林律师介入案件,不但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还获得了一笔不小的残疾赔偿费用。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常见案例:
日常生活中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很多,常见于临时建筑工人、小工厂、小作坊、农村自建房、装修、装饰、临时帮工等业务中。往往提供劳务者受伤后,花费医疗费巨大,但向包工头和业主方要求赔偿却屡屡碰壁,求偿无门。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特点:
1、法律意识差。提供劳务的一方,一般都是农村出身,到城镇或城市务工,经济不宽裕,文化程度偏低,法律知识欠缺,在务工中受到伤害后,没有法律专业知识,也不能聘请法律专业人士帮助自己争取权利,不懂得索赔项目有哪些,维权能力差,权利难以得到保障。
2、安全意识淡薄。提供劳务者多数为农民工,临时性强,没有固定的工作岗位和固定的工作场所,也没有固定工资,做完一单工作,又去寻找下一单,基本上靠出卖自己的体力劳动或一定的技术,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专业技术,而接受劳务一方也往往不对提供劳务一方进行基本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更没有提供必备的劳动安全条件,也可能要求提供劳务一方超负荷工作,违章蛮干,双方忽视安全问题,造成意外伤害。
3、赔偿主体难确定。提供劳务方一般是经人介绍提供劳务,或者经熟人联系跟着熟人干活,和接受劳务一方一般是口头协议,不订立书面劳务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也不明确。纠纷发生时,包工头和发包人往往互相推搪责任,或者仅从意外保险报销费用中支付少部分赔偿。
4、获得赔偿难。提供劳务者受到伤害,也不是接受劳务一方预想的结果,所以接受劳务一方也大多没有能力赔偿,有个别接受劳务一方有一定的风险意识的,给提供劳务一方购买一定的意外保险,但往往购买的也不多。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也不同于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工伤保险进行赔偿,分散用工风险,因此发生事故时受害人难以获得赔偿。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修正)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亲近**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林金亮律师建议:
1、 提供劳务者在提供劳务中要注意保存和固定与工作有关的证据。比如包工头的微信聊天记录、劳务签到信息卡、开工记账单、打卡单或者与劳务有关的签到资料等等。
2、 保存好受伤的现场证据,比如报警回执,报120回执,或者现场人证、物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若无证据证明侵权行为发生地只能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如果被告所在地在较远的外地,这就给提供劳务者带来较高的诉讼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3、 保存好医疗票据和检查材料,这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主张医疗费和与医疗有关的费用的相关直接证据。
4、 保存好工资收入证明材料。收入证明与参加赔偿金、误工费等赔偿费用有直接关系。
5、 及时聘请专业律师介入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帮助。专业律师可以全面分析案件走向,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为受伤的提供劳务者全面的理清索赔项目,防止错过诉讼时效,也可以使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在调解谈判中也能有理有据,帮助当事人顺利取得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