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环保厅组成督察组,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在督察中发现,同心县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上报验收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


同心县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中提出的整改问题,为完成整改目标,同心县投资两千三百万元,新建了日处理一万四千方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于去年开工,按要求,必须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


同心县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12月31号上报的调度验收情况中,明确“同心县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设备正在安装调试,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且验收意见为“已按要求整改完成”。

自治区环保厅督察组在这次环保督察回头看中发现,同心县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未按要求完成,实际情况与上报材料情况不符。

同心县建设局局长 杨玉民:
按当时的进度,我们报的确实不太合适,因为我们在进度上,一个是在污水处理上水已经进了,在调试运行,但是我们的土建工程没有做到位,这我们也是为了销号,急于上报了。

督察组现场察看了污泥处理车间,发现新安装的污泥处理设施并没有运行,无法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督察组对工程滞后和上报情况不属实进行了严肃批评。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 刘军:
刚才我们看了你那个生产线,你那个污泥处理装置,那个装置还是个新的,你连一天还没用过,你怎能回答我们的问题,说是达到一级A的排放呢?

吴忠市环保局局长 杨晓明:
我们有些人说的话,可以说信口开河,极不负责任。

同心县县长 丁炜:
纪委、监委已经启动了问责程序,因为工作措施不力,导致进度慢,没有达到预期目的的,这个已经启动问责程序。

目前,同心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废水直排清水河最终进入黄河,水质不达标对清水河水质影响很大,督察组要求同心县立即采取措施,减少直排清水河,将入黄水质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