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高利贷被起诉怎样应对 (借高利贷被起诉了怎么办)

借高利贷被起诉如何应对,借了高利贷被起诉怎么办

借了高利贷,放高利贷的主体不具有房贷资质时,可以只还本金和资金占用费。

一、涉案借款关系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不特定多数人提供*款贷**业务没有经过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属于违法发放*款贷**,该*款贷**行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9条: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材构或者从事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规定》第13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贷合同无效:(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3、银保监会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通知:银保监(2018)10号《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项的通知》第三条: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款贷**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款贷**为日常业务活动》。

4、《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3条:未依法取得发放*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间借贷为业的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5、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款贷**,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 225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款贷**”,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二、出借人涉诉情况统计:(2017)xxxxx民初01号、(2017)xxxxx民初01号、(2017)xxxxx民初01号、(2017)xxxxx民初01号、(2017)xxxxx民初01号、((2017)xxxxx民初01号、(2017)xxxxx民初01号、(2017)xxxxx民初01号、(2017)xxxxx民初01号、(2017)xxxxx民初01号、(2017)xxxxx民初01号、((2017)xxxxx民初01号。以上涉诉情况符合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款贷**,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 10 次以上。

三、主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故从合同(保证合同)也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因主合同无效,该合同所涉及的利息及违约条款也无效。出借人无权主张利息。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