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戒毒所辅助人员薪资待遇 (市直强制隔离戒毒所待遇)

陕西省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生活费2022年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X2022-05-15(二次)

二、项目名称:戒毒人员生活费2022年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人名称:陕西省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

合同包1(戒毒人员生活费2022年采购):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西安杜思特商贸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380号25幢1单元10603室

1,585,6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强制戒毒人员生活费,强制隔离戒毒所生活补助标准

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采购需求

1、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参数

行业

属性

1

大米

300

每袋25Kg,一级粳米。

批发业

2

小米

30

每袋25K个,一级小米。

3

菜油

100

每桶20Kg,四级菜油。

4

猪肉

3000

公斤

符合检验检疫要求。

5

鸡肉

2000

公斤

符合检疫检验要求。

6

牛肉

1800

公斤

符合检疫检验标准

7

蔬菜

170000

公斤

符合农业残留检测标准。

8

豆腐

1500

公斤

符合食品质量安全规定。

9

腐竹

300

公斤

符合食品质量规定。

10

鸡蛋

2500

公斤

符合食品安全规定。

11

调味品

1

符合食品安全规定。

12

其他食品

1

符合食品安全规定。

13

面粉

1100

每袋25Kg

注:①以上数量均为预估数量,最终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②其他食品至少包含月饼、糕点、粽子;

③“调味品”及“其他食品”需满足约400人半年份使用量,供应商自行估算合理报价。

2、食材要求

(1)所有食材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须具备所配送产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应选取符合国家标准产品。

(2)肉类产品必须保证质量,应具有相关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厂家应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有符合卫生防疫监督部门要求的肉类食材屠宰厂的经营授权书,含水率符合标准;

(3)蔬菜、禽蛋必须保证新鲜,蔬菜农药残留含量在国家标准之内,,须符合GB 2763-2014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并具有农药残留检验记录;禽蛋须符合GB2794-2019或GB2748-2003标准;

(4)其他未明确产品,如其他食品、调料等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蔬菜要求:

类别

质量标准

叶菜

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根茎

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招标人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花果

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瓜果

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连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塌,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农药残留不超标。

(6)肉类要求:表皮应该有政府肉制品检查合格证,肉质新鲜、无异味、无杂物、无杂毛、无腐烂;表皮干爽、白净、无斑点、无淤血、无红白相间穿插*交性**织模糊不清状态、水份适中。符合国家标准。

(7)禽蛋要求:表皮略粗,表面干净,有光泽,无霉点、无腐烂、无污染。

(8)其他未明确产品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订货方式

(1)采购人每周向供应商提供《采购计划表》,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及时组织货源,按时配送。

(2)供应商自备送货车(冷藏或恒温),安排专人及时供货,装卸费、送货费用及运输安全由供货方承担;

(3)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需要的小批量的急用物资,供应商应在3-5小时以内予以满足解决;

(4)所有食材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种类、规格进行供货,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所有食材采购均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量随时调整采购计划及供货时间段。

4、交货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采购人工作不便,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5、食品质量、卫生与安全

(1)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和送货人健康证等原件送采购人查验,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单位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采购人备案。

(2)供应商所提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要求,不允许购买无资质小商贩的食品。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退货赔偿要求,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采购人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采购人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供应商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3)供应商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有关食品的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检测报告等。

(4)运送货物时,如遇异常恶劣天气,供应商应当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确保不敞露运输影响食品安全。供应商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供应商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是供应商的责任。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6、验收与检查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私带违禁物品给戒毒人员使用。货物送达后,采购人人员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双方核对订货单据、供应商交验索证资料、运输车辆及货物外包装、保质期、外观、数量等检查,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该批次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供应商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供应商人员离开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时,采购人有权检查供应商人员的物品,供应商人员应予配合,但采购人人员不得侵害供应商人员人身权利。

供应商应按照中标约定,提供合格产品,每批次所供货物为同一品质货物,不得以其他品质货物充数,不得有短斤缺两、破损腐烂严重等现象,若质量和重量等相关方面未达到要求的,应无条件退回,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并按时按要求更换。

7、突发食品卫生事件

保证供给采购人的货物的卫生与安全是供应商的义务和责任,供应商应尽其可能履行义务和责任。

若供应商在供货配送中遇突发事件,应提供详细、合理、科学、有效的处理方案,避免因突发事件导致供货不及时,延误采购人使用。

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安全事故,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主动做好协调、救援、安抚、善后等工作。若出现群体呕吐、腹泻等其他情况,经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检测确系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由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相关人员,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发生当发生非供应商原因导致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但因供应商能尽到而未尽到责任的,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8、其他要求

(1)合同期内,若市场价格变化较大,经甲方考察调研且双方协商后最多允许三个品种进行调价;

(2)所有产品必须冷链运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有自建/租赁冷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送货时间:接采购人通知后15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5)所供蔬菜、畜禽肉不新鲜的加倍处罚,具体处罚细则在签订合同时进行约定。

注:技术部分★条款为实质性参数,一项不满足按无效文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