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2024年上半年国家医保局新闻发布会按时召开。在发布会上国家医保部门说明从未出台 “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之类的限制性规定,对少数医疗机构将医保支付标准的“均值”变“限额”、以“医保额度到了”的理由强行要求患者出院、转院或自费住院的情况,国家医保局坚决反对并欢迎群众向当地医保部门举报,将对相应医疗机构予以严肃处理。

但是目前医保局给医院的钱是按照医保目录的指导来支付的,只够治疗15天的费用。如果患者需要继续住院治疗,超出部分若是被医保局拒付,并且对医院进行处罚,医院相应就要处罚对应科室,科室处罚到对应医生。如此一来,一线的医生也就尽量让患者采取分段住院,分次报销来规避这个风险。并且有些医院还会有些考核,例如平均住院日,越低,说明医院牛逼,床位使用率高,病人很快能治愈出院。手术并发症越低,说明手术水平做得好,不容易出事。这些考核都会促使一线医生无可奈何的采用规避手段。

小编前几年曾因急性腰椎间盘脱出症状住院,采取保守治疗,每天疼的都睡不着觉,靠着医院发放的止疼药度日。住了20多天后,主治医生就曾找到我协商,因为住院时间太长,涉及医保以及医院的考核,前期罚的主治医生的钱,如果继续在住就要罚部门的钱了。并且可能医院也有考核标准,部门不能罚超过某个标准。目前主治医师的部门已经经不起罚款了,商量出院半个月,过了医保报销的冷却期,再来安排住院。当时虽然病还没有缓解很多,但是还是拿着止痛药和膏药出了院,半个月会找医生安排住院。医保局这事,说白了就像开自助餐厅的,一方面宣传让食客敞开了吃,另一方面牛排,三文鱼,海鲜又限量供应,一旦有人投诉,反映情况了,就立马出来甩锅给厨师。
当然这个问题也不是这么简简单单的。患者希望通过治疗尽快恢复健康,医院则需要提供高效的医疗服务来保障患者的健康,而医保局则需要在保证患者得到必要治疗的同时,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确保医保基金的可持续使用。并且本身中国现在就面临看病难问题,医院天天都是人满为患,基础医疗建设仍然不够我们这庞大的国民基数来使用。
但是发现问题就应该想办法解决问题,医保局答复的从未出台 “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之类的限制性规定,的确是制度上的解读,却缺乏了对社会现状的考量。我们更关心的不是对政策的解读,而是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实施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法和下一步的改进方法。
总之,医保局的做法虽然符合医保政策的要求,但也应该考虑到医院和患者的实际情况,采取更加合理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