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发布了一则消息,一男子明知女方是一名军嫂,仍然与其交往,发展到同居,并致使女方堕胎。部队工作人员两次告知其破坏军婚的后果,该男子仍不思悔改。最后该男子被指控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估计这位军嫂和这位军人的婚姻也应该走到了尽头,这名男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他的人生轨迹也因此发生改变。好端端的一个家庭,却因为这个人面兽心的男人而支离破碎,真是罪大恶极。

作为一名16年的退伍老兵,看到这个新闻后,心里很是气愤。一是气这个男人本身不去尽当兵的义务,反而破坏军人的婚姻。有无数的军人在守边防,戍边疆,头顶寒风,脚踏冰地,他怎么忍心去破坏军人的家庭呢?二是气这个军嫂,既然已经选择了军人作为伴侣,那就应该恪守忠诚,守望相助共克时艰,相濡以沫忍受孤独,让自己的老公安心在部队服役,保家卫国。为什么要做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呢?

一般情况下,军人结婚的年龄会比地方青年大一些。这就形成了一种普遍的现象:军人结婚的年龄都比较晚,家人一个劲地催着结婚。如果按照18周岁当兵开始算,当上两年义务兵,顺利签上一期士官,等干完一期士官的时候,年龄就到了23周岁。在这个时候,部队是不允许结婚的。
等到签上二期士官,不可能马上结婚。一般情况下会干上一年或者两年后,再结婚。这个时候的年龄就来到了25周岁。部队也有婚假一说,时间会比普通的探亲假长一些。我是在签上三期士官第一年结的婚,当时休的婚假是50天。
等到休完婚假,回到部队,就要安心工作了。这个时候,两个人就是两地分居的状态。现在可以通过电话、微信联系,不过部队要求的很严,不是随时可以打电话的。
我在2008年结的婚,当时还没有微信,也没有智能手机。为了节省话费,我会每周给妻子写一封信。那个时候,当收到妻子的回信后,心里特别的开心。
我的妻子是一名幼师,在县城里的一所幼儿园上班。当我们结婚的时候,我就明确告诉她:我还会在部队干上几年,但是你放心,虽然你不在我身边,但是我绝对不会做出任何违反感情原则的事。

我清楚地记得,当时妻子听到我说的话,激动地哭了。并且同样回复我:我也会这样做,既然选择了军嫂,我就会忍受住寂寞。
还没等妻子说完,我的眼泪也已经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我紧紧地抱着妻子,哭的稀里哗啦。
为了更好的促进军人的婚姻稳定,部队有专门的士官公寓,用于家属来到部队探亲,一般情况下,家属居住的时间是两个月左右,一年一次,来回的路费也会报销。
因为幼儿园不会放很长时间的假,所以妻子来到部队探望我的时间也不会很久。即使这样,我们也很珍惜每一天的时间。
2016年,我干完四期士官,选择*员复**回家。直到现在,我们已经有了一对儿女。从结婚到离开部队,再到回到地方发展,我们没有因为感情方面的事吵过架。
直到我回到地方后,妻子跟我说出了她在幼儿园上班时,她的同事问她的话。
同事问妻子:你的老公在部队,你能忍受住寂寞吗?

妻子回答地很干脆:有什么不能的!既然选择了这个,就要忍受住寂寞。
同事又问:你在家找个男人,你的老公也不知道。你看谁谁,她都找了。
妻子笑着回答道:如果所有的军嫂都和我这样,那么中国的军人还会安心当兵吗?
听完这些话,我又紧紧地抱着妻子,眼泪瞬间掉了下来。结婚时许下的诺言,时隔八年之后,两个人都没有食言。
其实,在部队的时候,我也见过有的战友因为妻子在老家的事,选择了离婚。虽然没有走法律诉讼这条路,估计还是最大程度的考虑给妻子一个面子,毕竟夫妻一场,好聚好散。但是,凡是在部队服役期间离婚的,战友的工作热情都没有之前高涨,大部分是在当期士官结束后,*员复**回家了。
由此可见,破坏军婚的影响是多么的严重!
当最高检通报这起破坏军婚罪的时候,网友的评论亮了。
网友:一年开什么玩笑?直接把根留下!
网友:破坏军婚性质极其恶劣,应该十年起步,女方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友:如果军人连自己的男人尊严都捍卫不了,还有什么心思保家卫国?破坏军婚的应该判十年,中国应该学习一下其他国家的化学阉割刑法,让那些破坏他人家庭的渣渣没有后悔药吃。
网友:怎么才判了一年?这是对军人的不公。应该判十年,而且中途不能减刑,这样才能对得起人民子弟兵。
网友:军人的妻子,要做好独守空房独自照顾孩子的心理准备,做不到还是别做军人的妻子。
写在后面的话:军人有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神圣使命。选择了军人这个职业,意味着失去很多与家人和亲人团聚的时间,嫁给了军人,也会失去很多花前月下的浪漫,随之而来的是独守空房的无助和寂寞,照顾双方老人的责任与担当,持家照看孩子的汗水与泪水。但是国家总归需要守边疆的卫士,军人终归是以奉献为本,军嫂应该理解并支持,社会应该全力维护军人的婚姻。如果军人的婚姻出现了问题,那么军人还有心思守卫边疆吗?肆意破坏军婚,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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