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取消或更改邮轮行程,使得一次期待已久的旅行变成一次“维权之旅”,是每个邮轮客最不愿看到的。但是飓风、台风、大雾、地震等自然因素都不可避免。行程的取消,使得退订线路和后续的赔偿问题随之显现出来,但现今相关法律仍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那么,邮轮旅行维权,我们能做的有哪些呢?
明确:取消行程还是更改行程?
在邮轮旅行中更改行程是较常见的现象,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出于以保证游客人身安全为首要责任,邮*公轮**司会采取调整航线或者改变停靠港口等应对措施。面对这类突然状况的发生,邮*公轮**司习惯用“国际惯例”(是指在遇到季度恶略的台风、地震、就等情况时,企业对此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免责)来为自己“辩护”,这种情况下,邮*公轮**司只是赔偿未发生事件(如未停靠的港口港务费、岸上观光费等)的少数费用。遇到这种情况时,小编还是建议大家:既然遇到突然状况需要改变行程,可能目的地已经去过好几次,但是不如调整心态好好享受几日的邮轮生活,毕竟邮轮旅行的概念就是“船就是目的地”。
但若取消行程,尤其是游客根本没有登船,那么解决的办法则大不相同。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关于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行游**程的条款中写道: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小编询问了业内人士,其表示:若游客还未等船,则合同关系实际并未发生。一般在这种情况下,邮*公轮**司确定取消行程,旅行社将退还全部团费。
确认退还的是团费?还是船费?
在谈论赔偿内容时一定明确邮轮方及旅行社提出的是团费还是船费。船费顾名思义就是你登船所需的费用,而团费还包含岸上观光、港务港口费、领队费、团签等费用。尽管船费占大头儿,但是东拼西凑的小钱也是不能忽视的,不要因文字游戏让自己吃了亏。
理性维权,协商 合理 解决方案
其实,临时取消或更改邮轮行程,也是邮轮方、旅行社最不愿发生的事情。邮轮旅行是计划性较强的旅行方式,无论是邮*公轮**司还是旅行社都需要进行长时间的安排,且餐饮、住宿等都存在成本问题。行程的改变,无论是取消或是更改,邮*公轮**司都需要在除去应付成本外解决至少2000余人(国内的船只载客量在2000-4000人不等)的吃饭、住宿问题,以安抚游客为首要任务。
邮*公轮**司手持“国际惯例”,认为该做的已经做了,但表示大多游客对此并不买账,同时,邮轮方在长远的市场发展压力下一再地对游客做出“让步”,但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邮*公轮**司与旅行社应加强与游客的沟通,突发状况下应给予多种解决方案,而不是让强迫游客接受设定好的唯一选择。也希望游客可换位思考,切勿采用“霸船”、滋事等方式“讨要说法”。因为目前没有一个准则和规定,个案的情况也大不相同,最终还需船方、旅行社和消费者共同协商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签约之前双方明确相关信息
国内的包船模式下,消费者的签约均与旅行社完成,相关条款大多为“因不可抗力无法提供该旅游产品的,乙方可为甲方协调其他时间”、“乙方为甲方保留该次权益”、“双方共同协商”等模糊字样,未给予明确信息。既然不可抗力因素无法避免,则双方在签约之前就尽量明确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