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文书下来了都会发生什么?
判决文书下来了,要求15天内清偿所有债务,可是我兜里分币没有,是不是就会被拉入黑名单了?这可怎么办?今天就来揭开大家心中的疑惑。
首先大家先来了解一个事实,从开庭判决到执行还有很漫长的一段时间,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判决文书生效后,严格意义上来讲你已经是被执行人了,如果你能在接下来的15天内还清所有欠款,那将万事大吉,也就没有下一步了。可问题是绝大部分家人们都是没有能力处理欠款的。

·这就是接下来要说的第二个阶段,强制执行。之前讲过,判决文书生效后的15天内,如果没有还清欠款,两年内债权方是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强制执行的。这个时间有两种情况出现。

→第一种情况是债权方没有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因为很多情况下,债权方经过起诉、开庭、判决层层的环节下来,在债务人身上根本看不到希望。而且申请强制执行也是需要向法院缴纳一定费用的。这种也是很多人会纳闷的地方,为什么自己迟迟没有收到财产报告令的通知?
→第二种情况是债权方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债务人会收到一个叫做填写财产报告令的通知,收到这个通知还是要如实填写的。

到了这个阶段又分两种情况来讲。
→填写完报告令上交后,债务人没有隐瞒,认真配合法院对你名下的财产进行清算,全力履行对判决书上确定的还款义务。此时就算你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最多两年时间就终止本次执行了,也就是大家所说的"终本"了。
在这里大家需要注意,虽然说终本了,但是你仍然属于被执行人,有可能会被限高,也有可能会对你名下的某一个账户进行冻结,债权人随时还有可能向法院提出再次执行的申请。

这就是很多人为什么会隔很长一段时间后再次收到通知,页面显示的"执恢",就是字面意思恢复执行。这个也是大部分被起诉后能够积极配合开庭应诉,会得到的一个结果。
由于时间关系,下期分享第三个阶段会碰到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