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浙江瑞安市公安局收押毒贩周某。不料周某为逃避法律制裁,竟“吞钉”自残。警方与医院紧急协商后决定,通过手术将钢钉取出。目前,周某体内两枚十余厘米长的钢钉已被成功取出,周某本人也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吞钉”等自残行为不仅不能帮助自己免受法律制裁,还有可能伤及自身生命安全,“法律面前切不可有侥幸心理。”

9月16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瑞安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据警方侦查,周某经常活跃在广西柳州和浙江温州一带,曾向瑞安贩卖*洛因海**等*品毒**共计600余克,其本人有20多年的吸毒史,对社会危害极大。
日前,瑞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根据线索,组织警力专程前往柳州开展侦查,通过暗地走访调查,确定犯罪嫌疑人周某就藏身在老家。9月7日,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周某被成功抓获。“毒”性不改的周某在老家照旧吸毒,经尿检,周某尿液呈阳性。

9月11日,瑞安警方将周某押解回瑞安。不料在瑞安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时,意外发现周某体内留有两枚长达十多厘米的钢钉,一枚在胃部,另外一枚在大肠部位,一旦划伤肠胃,随时将会有生命危险。犯罪嫌疑人周某供述,两枚钢钉一枚是在两个月前吞食,另一枚则在体内待了五年之久。他将体内的钢钉当作自己的“护身符”,以为借此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
面对这一情况,瑞安警方与医院进行了紧急协商,决定通过手术将周某体内钢钉取出。其中一枚从周某体内取出的钢钉已呈黑色,锈迹斑斑。
随着钢钉的取出,周某这个“毒瘤”也被成功收押。目前,周某因涉嫌贩卖*品毒**罪,被瑞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瑞安市公安局介绍,一些*毒涉**人员在犯案后会采取“吞钉”等自残行为,指望借此免于收押,“但‘病残’不是护身符,*毒涉**犯罪,严惩不贷。”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孔令晗 通讯员 戴一怡 孙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