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大志今年读高一,他长得高高大大,是个热心肠。开学之初,老师让学生们自荐做班干部。进入高中后,很多同学都怕耽误学习,不愿意当干部。大志主动选了一个别人不爱干的生活委员,这个活其实不好干,事情又多又杂还挨累。
生活委员要维护好班级的卫生,要监督值日生扫除。读高中的孩子,有些人很有个性,轮到他值日时,要么浑水摸鱼,要么就玩消失。遇到这样的情况,都是生活委员代值日了。看着儿子吃亏多干活,我只能安慰自己,反正现在学校运动量少,多干活就当孩子锻炼身体了。

高中的书本很多,书桌里根本放不下,因此每个人在教室后面还有单独的小柜子。但又有个别同学,偏偏不把书放到柜子里,而是堆到教室后面的地上,造成大家出入很不方便。
生活委员得管这事,大志让那几个同学把地上的书放到柜子里,但同学说没有空柜子。大志不相信,因为柜子都是按人数配备的,每个人都必然有一个。大志看到有两个柜子放着高二的书,他以为是上一届学生留下的,就把那两个柜子的书清理出来丢掉,让本班同学放书。

放书的问题解决了,但却造成了新的麻烦。原来被清理的书柜里,也有现在班级同学的书,也就是大志把两个同学的书给误扔了。大志说要赔给两个同学钱,让他们统计一下损失。其中一个女生让大志赔了20元钱,另外一个男生说不用赔了。这赔偿是大志用的自己零花钱,他说自己得承担结果。
其实在小学四年级时,大志就赔过同学书钱。那次是他借女同桌的课外书看,结果被老师没收了,女同桌让他赔钱。其实那书是10元一本的特 价书,大志说他看到书上贴着“10元一本”的标了。但女同桌让大志按原 价赔,书的定价是28元。

我让大志去跟老师承认错误要回书,或者我去跟老师说一下。但大志不同意,他说书是因为他在看而被没收,赔偿同学也是应该的。他把自己的零钱罐砸碎,凑够了给女同桌的书钱。过了两天,大志说女同桌自己去找老师要回了书。那我说她应该把钱退给你啊,但大志嫌那女生聒噪,不想和女同桌计较太多,这事就这样算了。
孩子越长越大,慢慢会遇到越来越多的问题。他们想按自己的方式来处理,作为家长的我们,虽然替他们着急,但也只能尊重孩子的选择吧。毕竟我们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
孩子总要独自面对社会的风雨。莫不如让他们从小事做起,一点点累积经验,将来才可以乘风破浪,披荆斩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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