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误开孕妇禁用药致女子流产#
据大风新闻报道
柯女士挪空调左手无名指受压,上广州某医院就诊,对医生说:正在备孕。
医生让做尿常规检和尿HCG
检,显示阳性说明已怀孕。
柯女士拿给医生看,医生看了一眼,就开活血止痛胶囊,痹祺胶囊和甲钴胺片三种药。
柯女士吃了3天,用测孕纸一试,显示怀孕了。赶紧停药,到妇幼保健医院一检查,已怀孕4周。
妇科医生说“当时的医生是不是会看,还是没有认真看”?
6月14日,到妇幼保健医院检查“亚临床流产”,之后做了清宫手术。
为此,柯女士向医院提出5万元的赔偿要求。医院委托当地医调委调解处理。
医调委未做最后处理,初步意见赔偿柯女士4000元营养费和治疗费。
柯女士希望媒体关注帮助。
我非法律专业人士,对这件事评论如下:
1.尿检显示阳性,表明柯女士怀孕。
医生仍开活血止痛药,对孕妇来说是禁用药。此医生“是不会看,还是没认真看”?
说“医生不会看”,尿检显示怀孕,那意味着医生水平过低,不是合格的医生。
说“医生没有认真看”,说明医生责任心不强,缺少医生应有的职业道德,不是称职的医生。
2.柯女士流产与某医生开的活血止痛药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柯女士到某医院就诊,是左手无名指受压疼痛,但已向医生说明:正在备孕。
并且做了尿常规检和尿HcG检,报告单显示阳性表明怀孕。
医生却给柯女士开孕妇禁用药,最后导致柯女士流产。表明柯女士的流产与吃医生误开的孕妇禁用药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柯女士吃了医生开的活血药是因,柯女士流产是果。
3.柯女士提出5万元的赔偿要求,医调委初步意见仅赔偿4000元营养费和治疗费是否合理?以待正式调解。
医调委一名人员称“4个月还不算生命,没致残不算事故”,并且没有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医调委这名工作人员虽然不是正式调解意见,但已给调解初步定调,不会对柯女士赔偿过多。
笔者仅是业外人士,对医调委的初步意见不敢苟同。
某医生误开孕妇禁用药,是医生执业行为,由医院赔偿。
医生的过错,需要赔偿。柯女士的损失,不是给几千元营养费,支付治疗费,所能弥补的。
医院赔偿多少钱合适?
既然是调解,就要在5万元与4千余元之间进行调解。双方让步,才能形成调解协议。
如果调解不成,柯女士有可能诉讼到法院,这也是柯女士不希望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