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冬季的急诊儿科就像“春运”的火车站,哭闹的孩子、躁狂的父母、焦虑的爷爷奶奶,为冬日的急诊儿科平添了浓烈的“*药火**味”,读大四的实习护士小芸被“打”的事就发生在这里。
【起因】
It's a Title Here
王先生前一天因孩子发烧在急诊儿科就诊,吃了大夫开的药烧就退了。没想到第二天孩子又发烧了,王先生心急火燎抱着孩子再次来到急诊。分诊护士一测体温39摄氏度,说:“您这孩子反复发烧可能要验血”,王先生想着孩子可能要抽血就心就疼,这时候旁边一位的家属搭了句腔“昨天验了血今天不能再验了,对孩子不好”,王先生一听火冒三丈冲上去找分诊护士,恰好分诊护士有事离开,实习护士小芸站在分诊台前,气急败坏的王先生哪管那么多,冲上去就给小芸“一耳巴子”,嘴里不停的叫骂着“XX的明知道我孩子昨天抽了血,你是想害死他吗?”。所幸小芸反应快,远看着有人怒气冲冲走过来就感觉不妙,有意识地侧身躲过了搧过来这一“耳光”,但王先生怒目切齿的样子、想要继续攻击的行为和嘴里的谩骂把不明原因的实习护士小芸吓蒙了。
经过
听到叫骂正在看诊的李医生立即冲出诊室拉住王先生进行劝解,避免了进一步过激行为;急诊科的4名保安冲过来将王先生和小芸隔开,其中2名保安保护小芸离开了现场。无论保安和医生怎么劝解,失去理智的王先生都拒不道歉,且推搡、怒骂劝解的人员,最后启动了警医联动,警察将王先生带到了派出所,闻讯赶来的护士长也陪小芸一起到了派出所。
在警察面前,王先生仍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荒谬和无理,面对派出所警察的教育王先生也只是承认打错了人,他不该打实习护士小芸,他本来应该打的是分诊护士。所幸小芸的验伤结果显示除了脸上被王先生指尖扫过有点红印外,并未产生其他伤害。
王先生的行为虽然没有造成人身伤害,但已经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17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派出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结果】
小芸虽然没有被“打”到,那场景却把小姑娘吓得不轻。护士长闻讯赶来并全程陪伴、鼓励验伤并安抚,主动排休2天让她调整情绪;护理部派专人主动关心和心理辅导,并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应激干预,同时联系了学校辅导员予以心理支持,甚至在总值班*班交**时引起了院领导的关注。两天后,小芸一脸阳光又站在了急诊儿科的分诊台前,她说:“一开始我是很恐惧、很不接受的,但这次事让我觉得医院就是我强大的靠山,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所以我有勇气再次站在这里”。
【思考】
实习护士是医院的一个特殊群体,她们既属于医院又属于学校,但正是因为这样她们常常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有别于常见的*力暴**伤医事件对医务人员产生的人身和心理伤害,这应该是一件处理的很成功的医疗纠纷。《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已经实施了1年多,对于实习护生的保护我们该做些什么呢?
1. 事前预防—岗前培训时的安全教育 临床实习是护生从学校到社会的过度,她们除了面临复杂的知识和技能,还要面对复杂的人际关系,尤其是护患关系,所以医院应将“纠纷预防和安全保护”作为实习岗前培训重要内容。在本案例中小芸正是提前识别到了风险并有效地闪躲才避开了迎面而来“耳光”。
2.事中控制—医院安保给实习护士的安全感 急诊科是纠纷高发区域,儿科尤甚,所以急诊应常设保安巡逻、诊室应安装“一键报警”,能保证医护人员在遇到风险时及时得到安全救助;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流程应固化。比如本案例中医生的及时制止、保安将双方隔开并控制伤医行为、护士长的全程陪同、警医联动办案,都体现了医院高效、完善的安保体系和对员工的保护意识,将事件的伤害降到了最低。也让小芸感受到了整个过程中医院对她的保护和关爱。
3.事后追踪—心理辅导降低心理伤害 心理的伤害有时比身体的伤害更难痊愈。很多护士在实习期间经历的负性事件会对今后的一生产生影响,比如职业恐惧、严重的心理阴影甚至不愿意再从事护理工作。本案例中,一开始小芸很恐惧、对于王先生拒不道歉的行为很愤怒,但医院从院长、护理部、科室层面均给予的关心和支持,尤其是医院心理咨询师的“心理应急干预”,让小芸很快从负面情绪中走了出来,重新回到了岗位上。笔者最后一次去看望小芸时,小芸满脸阳光,看得出这件事没有给她留下负面影响,反而让她变得更加坚强。
“第一颗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临床实习是护生走向护理职业生涯的第一步,作为护理管理者,我们应该关注并帮他们实现知识、技能和情感的教学目标,扣好护士职业生涯的第一颗扣子。
想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我们的*今条头日**号(中华现代护理杂志)和微信公众号(cjmn2015)
欢迎您到中华现代护理杂志平台投稿:cjmnwx@vipcjm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