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上预定酒店下单后,不能修改或取消的消费者投诉并不少见。平台与酒店不给订错用户退款,这种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反复协商基础上形成的格式条款真的合理吗?
案例
订错酒店日期,不能退款,经投诉过后酒店方表示最多退50%费用
前些日子在同程艺龙预定酒店,重庆悦来温德姆酒店,2020年1月3日至6日,三间豪华双床房,一共5247元。后来发现订错日期,无法前往,却不能取消,且不予退款。

同程艺龙截图
无奈之下12月30日,在新浪微博黑猫投诉平台进行投诉,认为不予退款为霸王条款,投诉效果比较明显,很快接到同程艺龙来电,一番沟通过后对方表示可以退款,客服称已尽力争取,在与酒店申请过后最多只同意退回一半费用,2600多元,问是否接受,并建议最好在12月31日前确定是否申请退款,否则可能无法再退款,于是同意先办退款手续。

微博,黑猫投诉平台截图
因提前4天申请,且在未提供任何服务前提下,交2600多元违约金,认为并不合理。接着在12315继续进行投诉,并在12月31日下午与当地重庆渝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联系,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收到投诉过后已与酒店管理人员沟通过,相信其会妥善处理,并告知网上预定酒店就已与酒店形成合同关系,取消预订要负一定违约责任,但因工商局工作人员出面沟通过,相信酒店一定会以最大限度退款,让自行协商。

全国12315平台投诉截图
于是又与酒店方市场销售部展开沟通,表示愿负一定违约责任,但2600多元金额较多,申请减少一定金额,对方表示愿意帮忙申请,稍后回电,两小时过后回电仍然表示扣一半费用已是最大让步,原本是不退款的,最后说下次会帮助申请优惠入住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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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网在线投诉平台此类投诉很多,有的消费者刚下完订单发现订错了,就无法修改或取消订单;有的消费者预订成功后,由于行程临时改变或生病等身体原因,完全没有入住甚至离入住还有很长时间,也被扣取全部房费。
据中国江苏网消息:2018年,江苏省各级消保委共受理酒店住宿及订房类投诉2460件,其中因预订后“不可取消”方面的投诉655件,占比26.6%;2019年上半年,此类投诉1353件,比2018年同期增长47.2%,其中“不可取消”方面的投诉411件,比2018年同期增长77.9%,投诉量呈明显增长趋势。以退订为例,57.8%的消费者在退订过程中被收取高额费用,55.6%认为退改流程复杂,以及“不可取消”、客服态度恶劣等问题。

疑问:
一旦预订不能退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有无法律效力?
任何人签订合同都有反悔或违约权利,遇“不可取消”等霸王条款,可合理合法维权。个人原因无法入住,提前申请却概不退费的做法显失公平,不合理,有违自愿、公平的交易原则,酒店其实依然可以二次销售,无任何损失。
平台的不退款规定并非只要事先公示过就是合理的,消费者知情权收到了尊重,公平交易权还是被侵害了。平台和卖家通过格式条款,约定一旦预订成功不接受退订或变更,应属于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的无效条款,即俗称的霸王条款,其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

据新华社消息: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如僧认为,消费者与平台之间是合同关系,这些条款是由平台预先拟定并重复使用的,在订立合同时也未与消费者协商,属于格式条款。平台涉嫌通过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要求退钱的合理数额,加重了消费者责任,存在不公平之处。
首先不能定这么高,因为条款是你单方面制定的,你制定条款的时候,其实就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那么退订之“坑”如何治理?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都应在职权范围内,依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规定,监督处理相关合同违法行为。

那么,关于退订扣费的合理金额,到底是多少?
旅游电商平台应直接与酒店签订协议,将自身服务费用与酒店住宿费用区别收取,进一步明示收费项目与退订政策。各预订平台也应该强化自身的主体责任和义务,采取必要措施约束代理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酒店退订纠纷中,虽然消费者确实事先存在一定过错,但商家在消费者没有入住或者完全没有任何损失的情况下,扣取全部房费显然不公平也不合理。在线酒店预订的退改问题,为何不可以考虑参照机票和火车票退改签规则,制定阶梯式的退改政策,根据距离入住时间的长短扣取不同比例的违约金。
此外,不少地方也出台了关于格式条款的具体规定。例如《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格式条款违反该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应当书面通知经营者予以修改;经营者应将修改后的格式条款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最后
希望大家以后在订酒店之前一定要作好行程计划,协商取消和退款是件耗时间、体力的事情。希望相关部门能担起责任,加强对第三方平台与酒店的管理,不再出现一旦预订不可退改等霸王条款,制定出合理的阶梯式退改政策明示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