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1月7日讯近日,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2016年10月25日,我父亲在厂子里正常上班,一个不上班的工人酒后去厂子里耍,跟我父亲因为工作的事起了争执,把我父亲*倒打**在地,右眼被打伤,腰也受伤严重。我父亲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我已报警,打人一方被带走。请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希望有一个完整的处理方案,谢谢!
问法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单民强律师:你好,从你的描述来看,对方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或者寻衅滋事,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对方的行为构成犯罪,则公安机关应当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立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徐学春律师:伤愈后可及时作出伤情鉴定,如是轻伤或以上的,对方涉及刑事责任,轻微伤的,涉及治安处罚,可同时民事索赔。出院后可以及时到鉴定机构定残,是几级伤残,要根据病历,片子及本人恢复情况而定。找不到的,可以帮你联系。根据残级等来计算损失,主要赔偿包括医疗,误工,护理,伙补,残赔,鉴定,交通,财损等。每项都要有证据证实,如调解不成的,可以及时起诉对方维权。具体可当面咨询本律师,以进一步分析,确定全面的维权方案。
相关法条
《赔偿法》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