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遇到员工有比较大的病,不免要问到这些问题:企业要给员工多长的医疗期,要给什么待遇?如果员工到时医疗期满了也不能胜任岗位了怎么办呢?
当然员工也会有类似这些问题?比如说,公司会不会辞退?生病了没有上班了,还有没有工资收入来源?生病一时没有好,到底能休息多长时间?等等。
小编将这些关键问题总结一下,用简单通俗方式,让大家可以一目了然的了解,以便大家可以从各自的角度作出决策,以保障自己合法的权益。
本文纲要
一、深圳的医疗期目前是这样规定的
二、员工医疗期要支付多少医疗期待遇
三、医疗期之内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
四、医疗期满后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
五、医疗期满了,员工不回来上班,要给工资吗
六、请大家注意的一点
一、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深圳的医疗期目前是这样规定的(深圳的医疗期是多长),大家可以直接看以下列表格:
二、员工医疗期要支付多少医疗期待遇呢?
关于医疗期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医疗期之内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医疗期内不可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医疗期满后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解除,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医疗期满了,员工不回来上班,要给工资吗?
根据司法实践判例,有案例倾向于医疗期满员工不回来上班,公司可以不用支付员工医疗期满后的病假工资的。
六、请大家注意下
最后请大家注意下,享受医疗期的员工的“患病”一般是比较重的,不应当包括职业病,受伤不应当包括“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