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资管新规防交易场所“泛亚庞氏*局骗**”死灰复燃
近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整顿互联网资管业务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互联网资管业务属于特许经营业务、未取得金融牌照不得从事互联网资管业务、互联网资管业务存量的去化期限,未按期去化的纳入取缔类处置、’定向委托投资’、’收益权转让’等常见业务模式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外,也明确指出互联网平台不得为各类交易场所代销资产管理产品。该通知称,互联网平台不得为各类交易场所代销(包括“引流”等方式变相提供代销服务)涉嫌突破国发[2011]38号文、国办发[2012]37号文以及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政策要求的资产管理产品。由此可见,监管部门意在防止交易场所再次出现泛亚等庞氏*局骗**的可能性提前打了预防针。
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兑付危机事件始发于2015年8月,30多名参与了投资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日金宝”产品的投资者去到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从2015年4月底开始,投资者把钱投入“日金宝”这款号称年化收益率能达到13.68%的理财产品里,却一直无法提取。随后,公安机关介入,并开始立案调查。虽然此事件已告一段落,但“泛亚事件”对市场和投资者造成的影响却是深远的。
泛亚是非法集资,属于诈骗,是借新还旧的模式。深刻剖析“泛亚事件”,不难看出,“泛亚模式”具有四大特点。
一是货物从市场流到泛亚,而没有出现过从泛亚流到市场。由于其高价,货物从来没有被市场接受过,反而带来更多的抛售。简言之,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委托日金费(递延费)和短期回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
二是多单持仓量等于空单持仓量也等于货物库存量。多单的持有者是交货商。空单的持有者是投资商。
三是投资商的资金来源于投资商的自有资金和银行销售“泛亚理财产品(基金)”所得大量资金。据了解,中国银行*疆新**自治区分行销售的“泛亚理财产品(基金)”金额已超过70亿元。
四是泛亚在全国发展了400多家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与客户签约开户。很多代理机构未尽职责,向客户解释投资的产品性质及其相应风险,只是一味强调高收益率和每日资金安全实时到账。如果泛亚崩盘,客户会直接找到代理机构去索赔,泛亚借此逃脱对客户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由此可见,将交易场所纳入资管是必要的,从源头上切断了交易所对资金的掌控,从而杜绝庞氏*局骗**死灰复燃。
而作为金融资产交易所开展的“金融资产交易业务、资产收益权交易业务、融资类业务、信息耦合业务”四大类业务,按照通知规定,势必将受到诸多限制和影响。
上海互联网金融评价中心研究部主任高晓宇认为,该通知出台后,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的路势必将越走越窄,如果没有新的业务模式进入,未来发展可能进入死胡同。(金评社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