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身份获取层层审批,全丰村一栋违建披上“合法”外衣

赫山区衡龙桥一城镇居民伪造身份与龙光桥镇全丰村村民合伙建起一栋11层高楼——这起违建典型案例在近期被查实。12月9日至10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长热线办、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组成违建调查小组,邀请益阳日报、益阳电视台等媒体跟踪报道,曝光城区及近郊村居民私房违建典型案例,严厉打击和坚决制止违章建筑行为。

占耕新建

外人联合村民建起11层高楼

12月10日,调查组在赫山区全丰小区北侧发现一栋占地近300平方米的11层高楼,主体结构已完工,而这里正是位于近郊区的龙光桥镇全丰村八眼塘村组的集体土地,周边有不少村民自建房。

农村宅基地竟可建至11层?有没有相关审批手续及土地证?

按照益阳市城市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中心城区村民建房必须办理市规划局核发的规划用地许可证,方可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相关土地证明。而近郊的乡镇村民建房,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办理了农村居民建设用地许可证后报区及市规划备案审查,即可按照核定面积建房。

赫山区龙光桥镇全丰村村委负责人称,建房户为非本村人陈某,与本村6名村民合伙建房,原址为6名村民的菜地,属占耕新建,已办理了《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原则上为合法建筑,但为何外村人可在本地建房,他却只字未提。

调查组询问陈某时,他称,自己为衡龙桥非农户口,所建房屋占地面积为260平方米,每层3套房,共33套房,1套留给自己,6套给合伙村民,其余房屋对外租售。2014年办理了《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后开工建房,去年已完工,目前在装修。

根据陈某提供的《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核准总用地面积为13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30平方米。调查组一名规划执法人员称,一般村民建房控制在3层左右,但具体要求区规划办应该有规定。不论层高,假设陈某合法用地,其超层的面积也可认定为违章建筑。

手续齐全

却是身份造假骗取的合法证明

为何外村人能在本村建房?规划审批有何要求?

调查组在龙光桥镇有了“意外收获”。按照龙光桥镇国土所所长的说法,非本村本组不享受本村本组集体土地,村民建房村委是第一道把关,需通过村委初审,要求建房户持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向村委会提交申请,村组代表有三分之二签字同意,村委审核通过后盖章签字并发布公告,如无异议即上报镇政府及赫山国土分局审批。

龙光桥镇政府一名负责人称,陈某可能提供了虚假信息,身份造假,但他们无从查证。

随后,调查组来到益阳市国土资源局赫山国土分局。

赫山国土分局副局长说,近郊区村民建房必须通过部门审批方可*证办**,中间设重重关卡,其中,取得赫山区规划办辖属的村镇建设站审批是必要条件。

调查组通过调取档案发现,陈某的《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一系列审批手续齐全,通过了村委、龙光桥镇人民政府、赫山区规划办辖属镇村建设站及赫山国土分局的一致签批。然而,让人意外的是,陈某提交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明却显示陈某户籍地址为龙光桥镇全丰村八眼塘村组。

赫山国土分局表示,如果确为虚假信息,其核发的“合法”土地证明将自动作废不再具法律效应。

最后,调查组到市公安局户籍科查证,陈某户籍位于赫山区衡龙桥镇,可以认定其确为身份造假。光天化日之下,通过重重关卡的“合法”违建,最后被证实是栋不折不扣的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