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辞而别企业应该如何处理?
公司开久了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奇葩员工和棘手事件,比如在毫无预告的情况下员工就"人间蒸发"了,有的是因为嫖娼被行政拘留,有的可能就是失恋了,心情不好就不想上班了,有的也可能是突发意外事故昏迷不醒,更有甚者直接到隔壁公司上班。
多数情况下员工或其家属可能会通知一下公司,但也有既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也不通过任何方式表明自己想要主动辞职,就直接不到公司上班的员工。

这时候企业如果坐视不管,会带来什么样的风险呢?员工自离一年后却提出仲裁,小王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的员工,因长期工作表现散漫,主管就找他协商调整工作地点,但是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的情况下,小王直接就不来上班了。
主管认为小王这种情况属于自离,劳动关系会自动解除。一年后公司收到了小王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称公司违法解除,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委认为小王主张公司口头违法辞退,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公司主张员工不来上班,属于自离但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也未发过催告员工回公司上班的通知,因此在双方均未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推定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自2020年12月5日起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4.6万实操干货。

员工不辞而别千万不能轻易按"自动离职"处理。现在有不少企业都在规章制度里规定:"无故缺勤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该规定是否有效呢?实际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自动离职"作出具体的定义,因此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员工并没有向公司明确表示辞职,劳动关系并不会自动解除。

如果是单纯缺勤几天,还是要结合相应情况进行判断,不能按"自动离职"处理。

如果员工不辞而别企业应该怎么做?建议可以采取如下处理流程:No.1:主动联系通知限期返岗。发现员工没来上班人事部门或部门主管应当及时联系该员工核实情况,并保留沟通的证据(通话录音、短信微信沟通记录等)。联系不上或拒绝电话或不回复消息的及时向其送达限期返岗通知。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短信内部沟通系统邮寄邮箱等。

通知内容包含:通知员工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回公司上班,并说明无故缺勤理由,如需请假请及时完善请假手续并提供证明材料;若无故缺勤公司将按规章制度严肃处理,送达地址建议优先考虑劳动合同等入职资料上填写的地址;其次为双方往来函件中约定的其它地址、户籍登记住所经常居住地住址。

如果员工在收到通知书后仍不回来,建议在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可以辞退的旷工天数期满前持续发送上述通知,告知其已经构成旷工以及后果并再次要求返岗,可继续催岗2-3次固定员工缺勤事实,为公司管理的合理性留足空间No.2。通知工会并征求解除意见然后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并研究工会意见,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后向员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书》,通知其限期来公司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社保和档案转移手续并领取离职证明等事项。

如今员工群体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企业在面对员工不辞而别时不能再理所当然地认为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应当走合法的解除流程固定相关证据,为后续单方辞退等处理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