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发布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取消药品加成 降低医疗价格

昨日,太原市政府官网发布通知,为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太原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太原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太原市将以公立医院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为切入点,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17 年底,基本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并初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科学配置 社会办医

为科学配置城市公立医院,《方案》要求,编制《太原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 年)》,实行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市级统一规划设置。除已审批立项在建的公立医院项目外,城六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立医院。

同时,还将建立完善以区域医疗联合体为主体架构的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迁建山西省儿童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和太原市人民医院,以增加小店区、晋源区优质医疗资源配置。对于优质医疗资源密集的迎泽区、杏花岭区,太原市将重点提升省人民医院、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山西省肿瘤医院急危重症救治等核心服务能力。并推进部分一级、二级医院向中医医院、康复、肿瘤、儿科、老年病等专科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发展。

此外,《方案》还支持社会力量办医向专科化、品牌化、规模化和高端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到2017 年,社会力量办医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力争达到全市的20%以上。

取消加成 降低价格

在医院运行机制改革方面,《方案》要求,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方案》提出平稳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财政投入不减少、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医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取消药品加成,规范医疗行为,腾出调价空间后,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原则,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合理提高诊查、手术、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收费和床位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和检验价格。并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两年评估一次,适时进行调整。

分级诊疗 全科医生

在完善分级诊疗模式方面,《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双向转诊平台,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双向转诊标准和费用标准,出台转诊病人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政策,健全医疗机构为转诊病人提供连续服务制度,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并通过调整医保支付、财政补助政策,逐步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引导患者到二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首诊。

同时,支持全科医生承接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管理和指导服务,引导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机构建立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持续性医疗服务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形成急慢分治格局。到2017 年,太原市将培养1500 名通过认证的全科医生。此外,太原还将推进基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向全科医生购买基本医疗服务制度,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与管理、疾病初级诊疗、转诊转介服务。

阳光采购 医药分开

对于药品器械的采购方面,太原市将完善药品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机制,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招采合一、量价挂钩”,以市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在省级药品器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上二次议价采购,并实行药品器械医用耗材价格公示制度,在统一信息平台公开各公立医院每一品规药品器械医用耗材采购价格。

同时,推进医药分开,患者可凭处方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零售药店购药。根据《方案》,太原市将实行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处方点评制度,有效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强化对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使用的干预,促进临床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