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个汽车王国。驾驶汽车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经常驾车外出,有人难免会碰上或大或小的车祸事故。有的留学生在车祸发生时,由于不懂法律,或者英语表达能力有限,往往不知所措。有人甚至企图逃离现场,结果被警察逮捕。但这都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那该怎么做呢?海高教育带领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在美国开车,看到停车路牌是一定要停车的
第一, 立即停车。根据伊利诺州法律规定,驾车人在车祸发生后必须立即停车。不论事故责任最后如何确认,驾车人都不得离开事发现场,否则将会以“撞车逃跑”(Hit and Run)的罪名被起诉。如果法官认定“撞车逃跑罪”成立,被告人可能被吊销驾照,判罚巨款,甚至监禁。
第二, 一定要迅速冷静下来,迅速与警察联系。在警察抵达现场进行调查时,驾车人应配合警察,陈述事情发生的经过,但不要主动认错,不要轻易承认自己犯有过失。公路警察的记录和罚单是日后法庭听证时的重要证据。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车祸发生后应立即和律师及自己的保险公司联系,由专业人员出面与法庭及对方打交道可以避免犯错。
第三, 如果车祸涉及两部或多部车辆,当事人应主动询问并记录下对方的姓名,驾驶执照号码,家庭住址,汽车保险单,保险公司的名称丶地址及电话,汽车的车型及出厂日期等。倘若对方驾车人不是汽车主人,还应该将汽车主人的姓名,电话号码及其保险公司的信息一一记录下来。
第四, 事发时如有目击人在场,应想法记录下他们的姓名丶联系电话丶争取在日后法庭审理此案时请他们出庭作证。如有可能,当
第五, 事人应将车祸现场用相机拍摄下来,如自己身体有明显外伤,也应马上将身体受伤部位拍摄下来。
第六, 当事人还要尽早地将车祸发生的详细经过整理出来,包括车辆的行经位置,双方车速,事故发生的时间等。同时,还应画出草图,标名双方当时的位置,交通指示灯,车道,人行道等。人的记忆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淡化,所以尽早地将事故详情记录下来,有利于日后的案件审理。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驾车人应注意以下原则:
1)如果车祸导致有人死亡,当事人应该立即拨打紧急电话通知警察局或伊州公路巡警。警察到达出事现场后,驾车人应配合警察填写事故报告。驾车人万万不得驾车离开现场,否则后果严重。
2)倘若有人在车祸事故中受伤,当事人应立即呼叫救护车,并向受伤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假如受伤者伤势严重,当事人不可移动或推拉受伤人,因为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伤情恶化甚至生命危险。
3)如果事故发生在交通繁忙的公路上,驾车人在车祸发生后无法开动汽车,就应打开紧急信号灯,提醒来往车辆注意。
4)车祸发生时,如果对方是肇事人,并且对方拒绝出示驾驶执照以及汽车的保险公司资料的情况下,我方绝不能使用*力暴**或过激手段阻止对方离开事发地点。我方应马上记录下对方汽车的车牌号码,并立即报告警察。使用*力暴**阻拦对方离开或未经对方同意私自扣留对方驾驶执照或汽车保险单将构成非法行为,对自己不利。
5)驾车人在路上或停车场撞倒了停泊的汽车,如果车主不在场,应该先找到车主。暂时找不到车主的话,应留下一条子写上简单的说明及自己的姓名,电话,住址。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将事故报告给警察局。
6)警察对事故进行调查时,驾车人应配合警察,切忌指手划脚地激动地与警察争辩。警察如果向驾车人开出交通传票,驾车人应签字收下。如果当事人激动地挥舞双手与警察辩论,或者拒绝签署交通传票,就有可能被警察拘捕,送到警察局。这种逮捕记录日后会导致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事实上,签署交通传票仅代表着当事人同意上庭,并不表示他认罪或认错。事故的责任将最后由法庭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