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没有去交罚金会怎样 (行政处罚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近日有客户咨询,某行政机关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但是他认为这个行政处罚是错误的,想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伍万元,要不要缴纳?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

对行政处罚不服,不想缴纳罚金。但是行政处罚决定上可能已经告诉他了,15天内缴纳罚金,逾期不缴费的,每超过一天,加罚3%。

但是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期限比较长,要是现在缴了钱,以后胜诉了,钱是不是不好要回来?但是不缴纳,又怕加罚。

答案来了:15天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罚金不是事儿。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过程中,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这句话是《行政处罚法》中存在久远的一句话。很多人知道这句话。这正是这句话的存在,使得大家对罚金的缴纳难以取舍。

但是新《行政处罚法》中增加了这样一句话“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这句话在最新的行政处罚中才出现,过去是没有的。

有了上述规定,其实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是不用担心会被加罚的。但是,您需要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的15天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为什么要在15天内提起?15天是法定的缴纳时间,超过15天就要加罚。只有在15天内提起,才不会被加罚。

15天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罚金可以不缴纳。官司胜了,罚金也不用缴纳了。官司败了,不计算加罚额,只缴纳原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