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肚子有点痛。”
这,成了刘丝,湖南祁阳县四中初三69班这名14岁女生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句话。
2015年11月26日下午,体育课刚开始几分钟,刘丝在学校操场上慢跑了150米以后,突然倒地,很快就没有了生命体征。
10多分钟后,学校老师和随即赶过来的家长一起把刘丝送到了最近的乡镇卫生院,医生宣告刘丝死亡。
事发刘丝当天来例假 忍痛跑步时倒地

每周四下午第八节课,是刘丝所在69班的体育课时间。16点45分,已经五十多岁的体育老师曾俭民在操场安排这节课任务:男生由他带领测800米跑,女生先沿400米的田径场慢跑一圈,然后到球场测试跳绳。
据曾俭民回忆:“那天天气虽然有点冷,但没下雨刮风,还是很适合户外的体育运动。”
曾俭民说,初三年级每班每周有两节体育课,69班的第一次体育课在周二,而就在周二体育课结束时,他就预告了周四体育课的内容,同时交待了注意事项:能跑就跑,不能跑就报告。
当时,有两个女生因为身体不适向曾俭民请了假,并得到批准。随后,曾俭民组织男同学在室外篮球场进行800米测试前准备活动,而刘丝所在的女生组开始围着操场跑圈。
在跑步前,他并没有发现刘丝有什么异样,刘丝本人也没有向他提出任何请假的申请。
不过,刘丝的同学小杨告诉记者,出发之前,刘丝告诉她,自己来了例假,感觉肚子有点痛。

随着队伍出发,刘丝还是加入到了跑步的阵营中。而另外一位因为晚出发而跑在刘丝身后的同学小文说,她看见刘丝越跑越慢,很快就掉队了。到操场的拐角处,也就是在刘丝出发大概150米左右的位置,刘丝的腿突然一拐,身子一摊,直接往前摔倒在地上。“她没有用手支撑,感觉是脸着地,下巴上还磕出了血印。”
看见刘丝摔倒在地,小文赶紧上前去扶,并且大声呼叫同伴一起过来帮忙。“刘丝当时就已经神志不清了,我们都以为她晕倒了。我喊她基本没有反应,只能发出很微弱的哼哼的声音。”
随后,刘丝的四个同班同学迅速把刘丝扶往100多米外的校医务室行治疗。而校医钟军也闻讯迅速跑来接人,并采取急救措施。
“但是她当时没有意识,我看她眼睛是半睁着的无神状态,没有脉搏,感觉不到心跳,我用棉花放在她的鼻尖,也没有感到有呼吸迹象。”钟军说。
第一眼钟军就感觉到了事态严重,他一边采取心肺复苏的急救措施,一边叫人通知了刘丝的班主任陈宝玉。
陈宝玉迅速赶到医务室,并在16:58分拨通了刘丝的母亲蒋百花的电话,说刘丝晕倒了,要她赶紧来学校。
约17:05分,蒋百花赶到学校。这时候,刘丝已经被抬上学校一位老师的私车,正要往离学校最近的黎家坪镇中心卫生院赶。
“拨打了120,救护车从县城赶来要近半个小时,但校医觉得不能等,决定开我的私车先送到最近的卫生院。”学校一位在政教处工作的老师说。
17:24分,120救护车赶到黎家坪镇中心卫生院参与抢救。
17:54分,医生宣布,刘丝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事发后,刘丝的妈妈总是趴在女儿的床头哭泣
刘丝的家人认为,学校有责任。“尤其是体育老师,很明显是他没有起好监护人的作用,他甚至都没及时发现刘丝倒地。”
而体育老师曾俭民表示,因为是分组练习,他当时带领男生测800米,女生这边安排了两名同学带领慢跑。刘丝没有提出请假也没有异常表现,而她倒地的地方离自己已经有一段距离,加之当天一起上体育课的有6个班,操场上人很多,他确实没有办法在第一时间注意到刘丝倒地。“但这并没有影响到刘丝的同学和校医在第一时间对刘丝她实施紧急抢救。”曾俭民表示。
至于刘丝的死因,黎家坪镇派出所所长胡森林表示,已经初步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而法医也判定,因倒地时下巴的磕伤,也不是其致死的原因。“但是,刘丝的大姨说,她自己也曾出现过经期时突然晕倒的状态。”胡森林说。至于刘丝究竟因何而死,还需要在尸检后才能得知。
不过,刘丝的家人拒绝了学校与警方提出的尸检要求。“这样对我的女儿实在是太残忍了,我们实在不舍得还要在她身上动刀子。”刘丝的父亲刘志坚说。
11月27日,刘志坚带着家人与校方进行了协商。不过赔偿金额双方达不成一致。
女性生理期到底能不能跑步?

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就是,女生在生理期应该避免高强度、大运动量的运动。在生理期进行剧烈运动会抑制下丘脑功能,造成内分泌系统功能异常,从而干扰了正常月经的形成和周期。
生理期应避免的运动:长距离的快速跑、跳跃、拳击操、跳绳、游泳、仰卧起坐、短跑,同时在跑步时也要避免穿紧身衣裤。

如果你是一个身体健康,而又有跑步习惯的女性,在经期适当运动量的跑步影响不大,反而有助于神经系统的平衡,有利于血液循环,帮助腹肌、骨盆肌收缩及放松,有利于经血排出更顺畅,也能起到一定的缓解痛经作用。
但是,如果平时没有跑步运动习惯的女性,绝对不建议在生理期进行跑步!
对于月经初潮的少女,由于月经周期尚不稳定,不适合跑步,更不要在不舒服的时候勉强自己。
不舒服的时候千万别逞强!
花一样的年纪就这样没有了
可怜的孩子,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