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有*动反**言论的人民币,我们统称为“反宣币”。*教邪**组织等不法分子经常利用人民币为载体,印上一些*动反**口号,从而达到宣传传播的目的。我国多部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利用人民币进行*动反**宣传煽动,侵犯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第2款规定:以造谣、*谤诽**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翻推**社会主义制度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300条第1款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教邪**组织或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教邪**、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教邪**、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19条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43条,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污损、涂鸦、“反宣币”等残损人民币禁止市场流通。如果误收类似残损币,请不要继续使用,一定要尽快到就近银行网点进行兑换,各银行网点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按规定及时无偿为群众兑换此类污损人民币。
一般来讲,节假日期间是*教邪**组织等不法分子利用“反宣币”进行反对宣传的重要时间节点,中国反*教邪**网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自觉*制抵**“*轮法**功”等*教邪**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在日常生活中,拒收和不使用“反宣币”,一旦收到“反宣币”要尽快到就近银行网点进行兑换。如发现有可疑人员在人民币上涂印*动反**内容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