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逃避处罚,驾驶证被注销!人性执法,驾驶人终悔悟!

9月28日,黑龙江省公安厅高管局哈牡大队勤务七中队查处一起无有效驾驶证驾驶微型货车的违法案件。

据货车司机杜某自述及民警调查,在2017年杜某因交通违法,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原持有的A1型驾驶证被降级为B1B2证。2018年以来,杜某驾车又先后在甘肃、黑龙江省境内,发生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最终导致驾驶证累计计分27分。因未按规学习,按期检证,2019年杜某的驾驶证被原核发交管部门公告停止使用,进入“逾期未审验”、“注销可恢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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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的时间里,杜某屡次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事后却逃避处罚和学习。其驾驶证由大变小,由小变无。勤务七中队的民警对这起典型案例并没有一罚了之,而是进行了追根溯源与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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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杜某无证驾驶的交通违为行为进行依法处罚后,中队民警带其到牡丹江市三甲医院做了核酸检测,自费为他购买了午餐,并从其5年前第一次驾车超分至今为止付出的违法成本与导致的种种后果入手,与他进行了深入诚恳的交流。

人性化执法感动了杜某。杜某当场认错,并表示从内心深处接受处罚,纠正不良驾驶习惯与态度。

出品 | 黑龙江高速交警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