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拿回自己的电瓶车竟然被校方冠上了“涉嫌盗*电窃**动车”的名头,甚至还给与了校内严重警告处分。自己拿自己的东西,这也能变成道歉,到底是谁给了学校这么大的勇气!
根据上游新闻10月17日的消息,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下发的一份处分文件中,其中有关于某位同学的严重警告处分决定。

再细看一下内容,在9月26日晚上7点左右,这名学生私自进入学校的电动车保管处,拿走了自己被学校保卫科查收的违规电动车,并且将这一行为称之为盗窃。
接着校方认为这名学生违反了校内的治安管理规定,最终给予了这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其实第二段文字中,里面的解释还可以让人信服,但是第一段的末尾,称该学生为涉嫌盗窃,有些名不正言不顺了。学校有什么资格称他人涉嫌盗窃,众所周知, 只有经过人民法院宣判的,才可以称之为盗窃。
况且什么是涉嫌盗窃, 盗窃指的是行为人可能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而处分中的这名学生,他虽然是私自拿回了被保卫处收走的电动车,但是学校的保卫处并不对电动车具有所有权,也就是说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电动车还是属于这名学生的,他并没有*取盗**他人财物的想法,目的只是为了拿回电动车。
10月17日,有记者致电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内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该情况属实,但并没有向记者解释该处分的依据。

而后,校方工作人员表示, 学校在2018年就下发了有关于校内摩托车及电动车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且有保卫处负责解释。
学生的电动车被保卫处查处,必然是他自己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违反了校规校纪,给予处分也是理所应当,但是学校处分中公然用上了“盗窃”这样的词汇,属实有些欠考虑了。

目前电动车已经成为大学生在校内通勤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学校在查出学生违规使用电动车时,有没有考虑过会对学生造成哪些影响呢?小编相信没有哪个人愿意被扣上这么一顶“盗窃”的帽子。
造成学生私自将电动车拿走,是否有可能是学生多次与保卫处交涉无果后的无奈之举呢?不论如何,校方这样指名道姓的称自己的的学生盗窃,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