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自愿发生关系就不算强奸吗?警方不予立案,检察院重启案件!

2022年,被害者小芳被母亲送到登封市少室山武术学校,因为登封大部分都是武术学校,送到那里的孩子,几乎都是为了学点功夫,而小芳报的是散打班。

14岁自愿发生关系就不算强奸吗?警方不予立案,检察院重启案件!

2023年,14岁的被害者小芳,被武校的教练蒋某追求,小芳嫌自己年龄太小,拒绝了他。然后,在2023年8月,小芳被教练蒋某强奸。

2023年9月份,小芳通过短信告诉了母亲,说她的教练要追求她,给她送东西。小芳的妈妈感觉事情不对,就跑到学校,找到校领导和总教练,说孩子太小,不适合谈恋爱,让学校帮忙核实一下。学校后来说没发现俩人谈恋爱,小芳母亲不放心,就给孩子办理了退学手续。

本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回到家里后,小芳妈妈在给小芳收拾衣服的时候,发现了一封道歉信,信的内容是教练蒋某写给小芳的,总的意思就是,蒋某承认由于太爱小芳,那晚没有控制住自己,实在是对不起,不是因为小芳的身体才接近小芳的。

大家可以看看这个教练的字,从字体上可以看出来,这个教练人怎么样,文化程度怎么样,说实话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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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经过小芳妈妈的反复逼问,小芳说出了事情:

大概是2023年8月15日的晚上,小芳正在宿舍休息,在晚上晚10点多的时候,蒋某通过小芳宿舍宿管蔡某(女)用钥匙打开女生宿舍大门,将小芳从一楼女生宿舍带到二楼蒋某的宿舍。

蒋某谎称那天是他的生日,想带小芳到宿舍一起陪他过生日喝酒、吃烧烤。差不多到了凌晨12点左右,其他人陆续离开,而喝了约一瓶啤酒的小芳,仍在房间里看教练用手机打游戏。凌晨1点左右,蒋某将小芳按倒在房间的床上,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小芳说她当时反抗了,不让教练脱她的衣服,但是,根本挣脱不开,说练练在学校的权利很大,如果不配合,害怕以后教练打她。所以,事后,她也不敢告诉家里人。

小芳的妈妈得知事情的经过后,气的浑身发抖,如果没有那一封信的话,这事就这么过去了。蒋某就会逍遥法外一辈子。于是她在得知真相的第二天就选择了报警。

报警后,10月7日,小芳在民警带领下到医院做检查鉴定。此时距事发时间有一个多月。检查结果显示,其处女膜部位“可见陈旧性裂伤痕迹,未见新鲜创面”。

10月29日,登封市公安局向小芳妈妈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马玲控告的其女儿被强奸一案,该局经审查认为,“本案无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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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给出的原因更是令人瞠目结舌,令人发指,他是这么说的:“发生关系时孩子满了14周岁,当时她是愿意的。”

说这话的时候,他们是怎么当上警察的?没有读过法律吗?2021年3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增加的条款——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构成犯罪。

登封警方作出不立案决定后,小芳妈妈向郑州市公安局申请复议,2023年12月,郑州市公安局对此案作出《刑事复核决定书》,认为此前登封市公安局作出的复议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予以维持。

这真是官官相护啊,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小芳妈妈坚决不放弃,此后,她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登封市检察院对此案召开听证会。公安、教育等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马玲及其律师等人参加,将对此案重新进行调查。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不会缺席!希望法律能给她们母女一个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