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莞人看过来
社保又有新政了!
今天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从2016年3月1日起
全面开展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
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参保范围
从原仅限于“试点学校、试点对象”全面推开至在本市就业并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满1年以上的职工,其非本市户籍且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已积分入学的子女。
为保证政策衔接,原在试点学校已参保的,可继续参保。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

大病保险支付限额

参保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因疾病发生的住院及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最高可享每年30万元的报销额度。
同时还会自动参加大病保险,无需另外缴费,最高可享每年30万元的报销额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