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冬季
我国沿海都会经历寒潮大风的侵袭
没有做好充分准备
应对恶劣天气的船舶
极有可能遭遇损害和事故
货物移位
船舶横倾
搁浅、碰撞、倾覆
各类事故险情历历在目
前事不忘 后事之师
今天让我们再一起重温一下
船舶的“冬防”工作

何谓“冬防”?
“冬防”就是要做好冬季海上交通、运输、作业的安全防范工作。进入11月后,由于西伯利亚冷空气相继南侵,国沿海附近由北到南经常出现猛烈的大风和急速的降温等恶劣天气。这就更加严格地要求在船船员、船长、船公司以及海上安全监管各部门要,敲响警钟,提早准备,有效防范海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认识寒潮
寒潮是冬季的一种灾害性天气,会造成大范围急剧降温和偏北大风的天气过程。寒潮一般多发生在秋末、冬季、初春时节。但是并不是每一次冷空气南下都称为寒潮,我国气象部门规定:冷空气侵入造成的降温,一天内达到10℃以上,而且最低气温在 5℃以下,则称此冷空气爆发过程为一次寒潮过程。

(二)寒潮对船舶的主要危害
寒潮的大风大浪极容易对船舶安全构成威胁,特别对吨位较小、干舷较低、船龄较长、运载容易产生自由液面的船舶。
1.大风浪带来的涌浪会增加船舶的航行阻力,使船舶产生剧烈摇摆且操纵困难,容易造成货物移动甚至倾覆。
2.船舶顶浪航行时,波浪与船体撞击加剧,增大了对船体的危害,容易造成老龄船裂逢进水而有沉没的危险。
3.大风浪中易发生拍底现象,螺旋桨空转使船舶强烈震动,有时会造成浆叶脱落、尾轴断裂;中拱或中垂现象使船体结构变形,受到严重损害甚至船体断裂沉没。
4.顺浪或偏顺浪航行时,船舶达到“冲浪运动”的状态时会被瞬时加速而发生打横,船会大角度横倾,诸多不利因素可能叠加,使船舶发生倾覆危险。
5.垂直于涌浪传播方向航行时,船舶会发生横摇,横摇的幅度随着三角浪的强度而增大,船舶动稳性(GM)值下降,从而导致船舶迅速倾覆的危险。
6.由于波涛的阻力使船舶的主机工作超负荷而降速,机电设备负荷大,而航海仪器、通讯设备及其它设备在涌浪的冲击和船舶剧烈的振动中有可能受到损坏和出现不正常状况。
7.在大风浪中,由于风大流急容易使进出港船舶在靠离泊操作中发生碰撞、搁浅的事故。

(三)寒潮过程产生的锋面雾对船舶航行的危害
冷、暖空气的交界处常常会发生锋面雾。雾使能见度降低,将影响船舶航行和海上作业,可能导致船只偏航、搁浅、碰撞、触礁的事故发生,直接威胁到海上交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中国沿海冬季有大量渔船进行捕捞作业, 雾 容易导致商船与渔船之间的碰撞事故增加。资料统计表明,海上船舶碰撞事件70﹪是因雾航造成的。

(四)寒潮后的降温、冰冻、暴风雪等对船舶的安全威胁
冷空南 侵后的降温、冰冻、暴风雪等恶劣天气给船舶安全构成威胁:
1.船舶在寒冷、飘雪的天气中航行,可能使甲板上浪后结冰、上层甲板大量积雪而超载,浮力减少,稳性变差从而增加航行危险。
2.在严寒中,船舶的前后尖舱和上边水舱会因存水结冰而膨胀变形或崩裂。
3.船舶在寒冷中,如管系里的液体结冰而膨胀可能造成管道破裂,引起泄露。
4.船舶在冰区中航行容易损坏螺旋桨及舵机设备,与大冰块碰撞直接损坏船体。
5.在有结冰海面抛锚的船舶,由于冰块的移动容易引起走锚或断链。

“冬防”应该怎么防?
(一)思想上要十分重视“冬防”工
为做好冬季船舶安全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灾难性的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的稳定,需要船员、船公司、海事监管部门首先要在思想上重视“冬防”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冬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每年冬季船舶第一次遇到恶劣天气时,或刚从无风浪的海区进入大风浪区,最容易发生船舶事故。这是由于船员长时间的思想麻痹,对大风浪等恶劣天气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误认为船舶在沿海航行,靠岸近、 程行 短不会有什么大危险,有的即使在恶劣天气到来之前虽然部署了防抗措施,却也往往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行动上要及早部署“冬防”工作
1.船员对“冬防”安全措施要及早落实
船员是船舶的操纵者及管理者,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减少水上交通事故的关键因素是船员。通过分析多起船舶在大风浪中的事故,发现起因多是配载不当、货物移动、散装货产生自由液面和在大风浪中航行操纵措施不当等。
对船舶从无风浪区进入大风浪区,船员要提前接收气象预警信息,提前采取防御措施,克服麻痹思想,提前熟悉舶稳性、剪力情况,加固货物绑扎,避免在未召开航前会议、未制定航行计划、不了解前方航区气象盲目开航。在大风浪中航行,要对船舶操纵心中有数,留有足够的余地。

2.船公司对船舶“冬防”工作要及早部署
企业是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者,更要在“冬防”来临前对船舶早宣传、早部署、早督促检查,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船岸人员“冬防”安全知识培训,以案说法,增强广大船员安全意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各航运公司和有关单位,应注意接收气象预报,针对冬季防范的特点和所属船舶航行区域,健全完善防御预案和措施,并在“冬防”来临前开展内部安全管理情况和船舶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防御预案的完善及落实情况、主要的航行设备、消防救生设备,以及货物积载与系固、危险品运输管理等方面。

3.海事部门对船舶“冬防”工作要及早监管
(1)加强重点时段的船舶“冬防”监管
在恶劣天气来临前,海事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海洋监测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健全“冬防”预警机制,及时跟踪掌握冬季大风的气象和海况信息预报,充分利用公众媒体、手机短信平台、海岸电台、VTS、AIS、可视化监管等系统及早发布预警信息。
同时应急部门加强值班和应急待命,掌握辖区专业搜救力量的应急值班情况,及时发现船舶险情并快速响应,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加强重点航段的船舶“冬防”监管
寒潮在不同的航区,不同的航线产生的影响相差很大。例如寒潮南侵时,在寒潮的边缘会产生大风浪,在台湾海峡口由于“峡管效应”会激起更大的风浪。即使同样在台湾海峡内航行的船舶,从大陆往返台湾的大三通船舶由于受横风横浪的作用横摇更加剧烈。海事监管部门要对重点航区、重点航线的船舶实施重点跟踪,积极指导船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航行安全。
(3)加强重点船舶的“冬防”安全监管
“冬防”安全监管要特别对客船、危险品船、施工船舶、无动力船舶和砂船等重点船舶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安全开航的条件,严禁超载开航、冒险作业。港口管理部门要加强港口调度管理,严格按照航道、码头安全条件和实际天气情况制定调度计划。海事现场巡查要紧把重点船舶适航关,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4)利用各种手段强化“冬防”监管
海事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VTS、AIS、CCTV、船舶进出港报告等各种监管手段,加强对受冬季恶劣天气影响水域船舶的动态监控。每年冬季大风来临之前,海事监管部门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约谈等方式督促航运企业、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公司自查和海事督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完善落实各项“冬防”措施。
海事监管部门还要充分利用VTS、AIS系统及时发现受恶劣天气影响的船舶,为他们提供天气信息和航行警告,提醒受影响船舶注意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充分利用船舶在港期间对船舶发放安全告示书。必要时出动海事巡逻艇强化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管力度,严查超载、超抗风等级开航的违章行为。

除了少数不可抗力的天灾外,水上交通事故规律表明:
86%的事故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希望各航运公司、船长、船员警钟长鸣,船岸共同努力,确保船舶的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