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遗症能报工伤赔偿吗 (工伤上班后还能申请工伤康复吗)

老铁们都知道,不幸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一般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的治疗费用由国家报销。但你听说过工伤康复吗?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待遇标准又是怎样的呢?小易这就来说说!

工伤认定和工伤康复,工伤认定后工伤康复认定条件

工伤康复是按照“先治疗康复、后评残补偿”和立足于“基本康复”的原则,利用现代康复的手段和技术,为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后残留功能障碍的职工提供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心理康复和伤残部位功能恢复等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恢复或提高伤残职工的职业劳动能力,从而促进伤残职工全面回归社会和重返工作岗位的一项医疗服务。

工伤康复也是中国社会工伤保险的三大职能之一。

简单来说,工伤康复是工伤职工的基本权利。其中,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是工伤康复的核心。什么情况才可以申请工伤康复呢?小易总结出以下四种情况:

01、仍在工伤医疗期内,但伤病情相对稳定,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需要早期介入康复治疗的;

02、工伤医疗期满后被鉴定为达到伤残等级,经康复检查并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

03、被鉴定为一到四级伤残的,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

04、符合工伤康复介入标准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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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要注意啦,工伤康复期也是有期限的。

工伤康复期的长短会根据受伤部位与损伤类型、功能障碍程度和康复潜力大小确定,短期1-3个月,中期4-6个月,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

康复对象在工伤医疗期间进行医疗康复的,工伤康复期计算在职工整个停工留薪期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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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工伤康复待遇包括以下范围:

01、在康复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

02、工伤康复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03、在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按规定需要转院的,发生的转院所需交通费、食宿费用;

康复对象在工伤康复期间(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04、参保工伤人员发生的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未参保工伤人员发生的上述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实际上,工伤康复是一种工伤后的待遇保障只不过这种待遇不是补偿金,而是通过为工伤职工提供的各种康复服务来体现的。

小易觉得嘛,这种工伤康复不要也罢~毕竟健康才最重要!希望大家无论在怎样的工作环境都能重视自身的安全,为自己的健康负责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