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卖淫嫖娼会有案底吗 (几年前的长期卖淫事件会被追究吗)

麻旦旦是陕西省泾阳县龙泉镇麻家村的一个姑娘,是家中姐妹里最小的一个。

按照当地的习俗,“旦旦”的含义是“最小、最可爱”。

麻旦旦的大姐麻珍珠在泾阳县的蒋路乡开了理发店,叫“馨雨美容美发店”,辍学后的麻旦旦就在大姐的理发店里帮忙,学习理发。

2001年1月8日的晚上,19岁的麻旦旦正在理发店里看电视。

泾阳县蒋路乡派出所干警王海涛与派出所聘用的司机胡安定,突然闯进了理发店,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手续,将一脸茫然的麻旦旦带走了。

在派出所里,王海涛和胡安定轮流对麻旦旦进行单独讯问。

二人的目的,是要求麻旦旦自己承认与一名吴姓的男子发生过不正当的*行为性**。

麻旦旦拒绝了,她无法去“承认”子虚乌有的事情,更何况她还是个处女。

为了让麻旦旦就范,王海涛和胡安定先是对其进行威胁恐吓,之后又将麻旦旦背铐在篮球架的杠子上,对麻旦旦进行猥亵、殴打。

几年前的长期卖淫事件会被追究吗,嫖娼社会危害性大的怎么处罚

当天晚上,麻旦旦的妈妈和大姐赶到派出所,想给麻旦旦送衣服,可派出所拒绝接收衣物,也拒绝让她们与麻旦旦见面。

2001年1月9日下午,王海涛拿着一份《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让麻旦旦的家属签字。

等到麻旦旦的家人再次见到麻旦旦的时候,麻旦旦已经被非法讯问了23个小时。

在这非法讯问的23小时里,麻旦旦被猥亵,被殴打,没吃没喝,也没被允许上厕所,小便就直接尿在裤子里,离开派出所时的麻旦旦几近崩溃。

泾阳县公安局出具的那份《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离谱的可怕,裁定书以“嫖娼”为由决定对麻旦旦拘留15天。

在裁定书里,麻旦旦的性别变成了男性,且落款时间是一个月后的2月9日。

为证明自己的清白,麻旦旦去医院做了“处检”(处女膜检查),医院的检查报告证明麻旦旦还是处女。

2月9日,在当地媒体报道披露这起“处女嫖娼”的荒唐案件后,咸阳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康柳毅来到麻旦旦家,将麻旦旦带去了咸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康柳毅要求麻旦旦再次进行“处检”,最终咸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处女膜完整的医学鉴定报告,证明麻旦旦依然是处女身。

当日下午,咸阳市公安局作出决定,撤销了泾阳县公安局的《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

委屈的麻旦旦将泾阳县公安局和咸阳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两级公安局的行为违法。

麻旦旦同时要求两级公安局进行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费400万元及医疗费、误工费等(麻旦旦经诊断为颅脑损伤、脑震荡、神经衰弱等)9560元。

2001年4月27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两级公安局的行为违法(违法限制人身自由23小时,违法使用械具,违法进行“处检”)。

判令泾阳县公安局赔偿医疗费1354.34元,及误工损失费(误工费按照25.57元/天计算)。

判令泾阳县公安局支付赔偿金74.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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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6元,这个可笑的数额是法院判决给予麻旦旦的额外赔偿金。

是针对麻旦旦被违法羁押、刑讯逼供,并被非法要求进行处女鉴定以证清白所对应的赔偿金。

这个数额的由来,是法院按照2000年度全国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37.33元,计算两日的赔偿金而得出来的。

法院认为麻旦旦被羁押23小时,虽然不足24小时,但是横跨两日,所以可以按照两日的标准计算赔偿金。

当然,这个锅并不应该由法院背,因为《国家赔偿法》并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金。

一审宣判后,麻旦旦和泾阳县公安局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01年11月30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二审判决。

二审判决基本维持了一审判决的内容,只是确认了误工费的金额为6719.40元,并支持了交通住宿费699.5元。

同时,二审法院进一步确认了麻旦旦因本案所获得的赔偿金为74.66元。

这么一起荒唐的案件,最终以更荒唐的结局落幕。

一个女孩需要靠着她的处女膜,来证明自己没有从事非法的*行为性**。

而最终公安机关因其违法行为而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数额,更是让人啼笑皆非。

如果当初,麻旦旦并非处女,她又如何证明自身的清白?又如何抵御民间的流言?

其实,麻旦旦案件并非个案,类似处女被当作从事非法*行为性**工作的案例,在全国并不少见。

2001年11月17日,在山东东营打工的日照女孩张旦,坐着经理开的车出去要账,为了整理欠条,经理将车停在村道边上。

之后从一辆警车上下楼了4名协警,将张旦和经理带到了辛北派出所第二警务区,对张旦实施刑讯逼供,要求张承认从事非法*行为性**工作,并与经理发生过性关系。

次日,张旦的经理按照要求,向派出所缴纳了罚款5000元,罚款收据上写明的事由是“嫖娼”。

之后,经过当地两家大医院出具的鉴定报告,证明张旦系为是处女。

2003年3月8日,江苏盐城建湖县22岁的女青年金磊,被盐城市城东派出所干警抓去,理由是非法从事性工作,并处以收容教育6个月。

但金磊始终坚称自己没有与任何男子发生过性关系,还是处女。

此后,在金磊被收容期间,有关部门对金磊进行的4次处检,所得出结果均一致证明,金磊处女膜完好,系处女。

5月10日,金磊的父母经过两个月的奔波求告,终于在盐城收容所见到了女儿金磊。

2009年3月16日,昆明某小学的学生,刘芳芳(15岁)和刘莉莉(13岁)姐妹俩,因在街上吃烧烤时说了句"要不要耍一下",便引起了巡防员和两学员警的注意。

在自家的出租屋门前,刘芳芳和刘莉莉被警方认定为“非法性工作者”,连同她们的父母一起被抓到派出所训问。

随后,派出所又以“没有抓到现行,证据不足”为由,将刘芳芳、刘莉莉及她们的父母集体释放。

之后,根据鉴定报告显示,刘芳芳、刘莉莉和父母受到的损害构成轻微伤,刘芳芳、刘莉莉处女膜完整,均为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