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不能生孩子,所以她嫁给了一个带着儿子结婚的男人。这个女人把继子当亲生抚养,谁知道呢,过了 4 这个人年死了。女人去找继子的母亲,让她把儿子带走。母亲拒绝了,女人自己养着。后来,这个女人再婚了,和新丈夫养了继子。继子长大后去当兵,不幸因公殉职。*队军**把它给了家人 109 万抚恤金,妈妈来要这笔钱,被女人拒绝后就把她告上了法庭。最后,法院就是这样判决的。
继子胡锐在部队中牺牲。
听到这个消息,张素娟几乎晕倒了,哭了很久。
她丈夫迅速扶起她,掐人拍背。过了一会儿,张素娟放慢了脚步。她丈夫知道她把继子当作自己的。继子这样走的时候,她有多难过。
虽然胡锐不是张素娟自己的,但他比自己的还亲。
在此之前,张素娟因为不能生孩子,想找个有孩子的男人,就这样,媒人把胡俊祥介绍给了她。
胡俊祥的第一次婚姻是由父母安排的,没有感情。他的妻子王丽萍给他生了一个叫胡瑞的儿子。两人有了孩子后,矛盾越来越多,整天都很吵。胡瑞 7 那一年,他们离婚了,王丽萍连儿子都不想要,就这样走了。
胡俊祥又要上班又要照顾孩子,生活那叫惨。
这时,媒人带来消息,说有个女人,就想找个男人带孩子。
胡俊祥一见到张素娟,眼睛就动不了,他知道,这就是他要找的人。
张素娟脸红,低着头,她也很喜欢胡俊祥旁边的孩子。
没多久他们就结婚了,胡俊祥觉得自己没看走眼,张素娟既贤惠又善良,对他和儿子都很好。
家里充满了温暖,小胡锐整天跟着新妈妈,可是高兴了。
但好景不长,结婚了 4 年后,胡俊祥突然生病,没有治愈就死了。
胡锐才 11 岁,这孩子的生活太苦了。
张素娟联系了王丽萍,但王丽萍说不要儿子,让张素娟继续抚养。
妈妈不爱,我来爱!
从此,张素娟对继子胡锐更加心疼爱护。
她再婚的条件是男人必须接受她的继子。
听了张素娟的经历,一个叫周军的男人非常感动。他答应张素娟把胡锐当自己的儿子。
张素娟和周军在一起。
周军信守诺言,把胡锐养大。
胡锐想当兵,张素娟虽然舍不得,但也不想阻止儿子的梦想,于是含泪送他上了火车。
谁知道,厄运还是没有放过这个孩子。胡锐在当兵第三年因公殉职。
得到消息后,张素娟直接晕倒,过了很久才醒过来。她的心像无数把刀一样不舒服。
儿子做完后,丈夫周军担心她想不起来,一步也不敢离开。
这时,王丽萍找到了门,张素娟还以为她是来吊唁儿子的,赶紧把她迎进了家门。
结果王丽萍不是来吊唁儿子的,而是来要钱的。
部队重新发给家属 109 万抚恤金,直接打到张素娟的账户上。
王丽萍说她是胡锐的母亲,钱应该给她。
张素娟被王丽萍的无耻吓坏了,气得浑身发抖。她说:“一开始,你离开了胡瑞,但我抚养了他。你没有履行做母亲的责任。你还有脸要钱吗?”
王丽萍说:“我是他的母亲,我十月怀孕生了他,就这样,我就该拿这笔钱了。”
两人吵得不可开交,王丽萍转头离开,转头将张素娟告上法庭。
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1. 王丽萍说她是胡锐的母亲。虽然她离婚多年没有照顾孩子,但她在胡锐 7 在岁之前,她一直在照顾儿子。
民法典第一 26 父母有义务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
那一年,虽然王丽萍和胡俊祥关系不好,但她的儿子毕竟是自己的,无辜的。她仍然履行了做母亲的责任。在胡瑞 7 年前,她照顾她。即使孩子后来和父亲在一起,母子关系也不会因为离婚而消失。
2. 王丽萍和胡俊祥离婚后,胡俊祥和张素娟结婚,张素娟一直抚养胡锐长大。胡俊祥死后,张素娟与周军再婚。他们履行了抚养胡锐的义务,有权分享养老金。
民法典第一 1072 条例规定,继父母与受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父母子女关系。
张素娟再婚后,和丈夫周军把胡锐当亲生儿子养大,直到他去当兵。
胡锐和继父母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他们有权分享养老金。
3. 法院认为,张素娟、周军、王丽萍都是胡锐遗产的合法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 1127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法院判决,抚恤金的最终分配是:张素娟 50%,周军 5%,王丽萍 45%。
除去胡锐的丧葬费和其他费用后,张素娟得分 53.3 一万,周军分得 5.3 万,王丽萍得分 47.9 万。
你觉得这个判决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