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到期后还车,租车公司找理由不退押金。你遇到过这种让人郁闷的事吗?
众所周知,如今租车都需要交纳一定的押金,且还车时车不能有违章记录,车还不能刮坏或者有其他问题。一旦不满足条件,租金就难要回了。

关键是,就算租车一方符合规定,有的租车公司还会故意找理由扣留押金拒不归还。近日,*瞻高**律师事务所就遇到了一则租车到期后还车,租车公司不退押金的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回顾
原告:钱某
被告:某汽车租赁公司
原、被告双方签订租车协议,原告承租被告车辆并向被告支付租金及押金50000元。
后原告还车要求被告返还押金时,被告以原告还车不符合约定要求为由拒绝返还押金,原告报警。
双方就损伤新旧争执不休,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押金。
2020年7月8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被告汽车租赁公司返还原告钱某押金款38000元。

案件分析
此类案件在实际生活中非常常见,争议焦点基本如下:
一、车辆损伤是否系原告造成;
二、如果系原告造成的损伤,那么原告向被告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此外,庭前此案被告还向原告提出了反诉,要求原告承担维修费、租车费,并要求原告承担被告的名誉权损失。

案件经过
原告庭上就被告反诉内容进行答辩,双方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辩论后。法官认为双方的证据都存在缺陷,最后双方在法官建议和主持下调解。

律师建议
对于这类案件,*瞻高**律师事务所许振新律师建议:
1、租车时不妨货比三家,不要一味追求低价,导致因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维权成本增加;
2、租车时一定要对方出具专业的检测报告,保证车辆本身的安全性;
3、租车协议的条款一定要明确,必要时可请专业的律师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六条 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语
像钱某这样资金被拖欠的情况在生活中并不是个例,如果你也遇到这类租赁问题,千万不要默默忍受,不妨委托律师处理,以维护合法权益最大化。你学会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