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请表填写方法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发放流程)

廊坊市安次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的通知

尊敬的广大城乡居民:

为进一步开展好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提高医疗救助效率。有效化解参保人员因病治贫、因病返贫的风险,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基本医疗及时得到救助。安次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安次区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2016】65号文件规定,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医疗救助人员范围:

1、民政局认定的特困供养对象;

2、民政局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城乡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低于此标准的2倍;城乡家庭中无机动车;农村家庭中无商品房、城市家庭中有一套商品房的家庭);

4、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家庭中有维持基本生活的机动车辆、有一套商品房的城乡低收入救助对象)。

5、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困难人员。

二、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予医疗救助:

1、因发生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有赔付的;

2、醉酒伤害、打架斗殴、自杀、自残、吸毒的;

3、违法犯罪的;

4、有2套(含2套)以上住房的;

5、票据日期超过12个月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列入医疗救助范围:

1、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规定已核报的费用;

2、患者在单位或者相关部门补助的费用;

3、参加各种商业保险赔付的医疗保险金;

4、社会各界帮扶给予的救助资金;

5、医疗单位减免的费用;

6、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原始病历、诊断证明及有效凭证的费用;

7、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保险不予以报销的费用;

8、与申请病种无关的医疗费用。

四、二十一种重大疾病范围

癌症(恶性肿瘤)、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心脏病发作)、冠状动脉绕道手术、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严重烧伤、败血病、暴发性肝炎、股骨头坏死、重性精神病、白血病、血友病、Ⅰ型糖尿病、先天性心脏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甲亢、唇腭裂、尿道下裂、苯*酮丙**尿症等重大疾病。

五、医疗救助比例和救助标准:

(一)住院报销:

1、特困人员报销比例是纳入救助金额的100%;

2、低保家庭报销比例是纳入救助金额的80%。患有二十一种大病的低保人员年度内救助3万封顶;患有一般病的低保人员年度内1万封顶;

3、低收入家庭分二十一种大病救助对象和患有普通病种:

(1)患有二十一种大病的低收入家庭,核算出救助金额后先扣除1万的起付金额,报销比例为70%,年度内3万封顶;

(2)患有普通病的低收入家庭,核算出救助金额后先扣除3万的起付金额,报销比例为30%,年度内1万封顶;

4、因病致贫家庭必须是患有21种大病的人员,核算出救助金额后先扣除3万起付金额,报销比例为30%,年度内3万封顶。

(二)门诊特殊救助:

1、特困人员报销比例是纳入救助金额的80%;

2、低保户报销比例是纳入救助金额的50%。年度内1万封顶;

3、低收入家庭只有四种病可纳入门诊医疗救助范围:

(1白血病、2、系统性红斑狼疮、3、血友病、4、癌症)

报销比例是纳入救助金额的30%,年度内1万封顶。

六、尿毒症患者(只限于尿毒症病种治疗)报销比例是纳入救助金额的80%。累计救助金额每年每人不超过4万。

七、城乡医疗救助申请所需提供材料:

(一)低保、特困人员需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表》,准备由民政局下发的低保、特困相关证件的复件、身份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票据、诊断证明,本人银行卡以及享受其他社会救助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低收入家庭及因病治贫家庭除了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表》、诊断证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票据、本人银行卡以及享受其他社会救助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准备《城乡医疗救助家庭资产信息表》、《安次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入户调查表》并准备家庭全部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承诺书、授权书等相关表格。需办理医疗救助人员材料准备齐全后上报给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乡镇政府进行调查核实。

请广大城乡参保居民看到通知后,及时告知身边需要救助人员,以免错过救助时机。

附:安次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流程图:

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二次医疗救助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