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解释权都让店家说了 是指“特”为“四” 还是“四”背了“特”的锅

买手机 抽*特中**等奖

店方说其实是四等奖

因嫌“四”不吉利改成“特” 消费者只好领了个锅

可海报上写明特等奖是平板电脑

店家又解释是另一项开业活动

律师:超出一般认知 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起诉

买手机抽到特等奖,却被店员告知特等奖就是四等奖,只能送碗或飞盘。刚出门发现开业海报标注特等奖送平板电脑,又被告知是店里另一项活动……说起新年第一天在华为咸阳国际财富购物中心店(下称华为财富中心店)购买Mate60手机的经历,李女士很不愉快,认为店方存在虚假宣传。

买手机抽到特等奖

店方说就是四等奖

1月1日下午,咸阳市民李女士和孩子来到华为财富中心店选购了一款Mate60手机,得知该店当天刚开业有抽奖活动,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李女士的孩子从抽奖箱中抽到一张特等奖的票。“孩子当时非常兴奋,又是新年第一天,他很期待能兑一个大奖。”但让李女士疑惑的是,华为手机店工作人员却称特等奖只是四等奖。

“他们说新店开业叫四等奖不好听,所以改为特等奖,还告诉我要逆向思维。”李女士虽然觉得把四等奖叫做特等奖与自己的认知不符,也超过一般人的理解范畴,但还是勉强接受了店员的解释,便选了一款锅具。

就在李女士出门等公交时,却发现该店店员在朋友圈发布的开业海报上醒目地写着,“开业抽奖,特等奖华为平板电脑一台”。李女士认为对方属于欺诈,返回讨要说法,又被对方告知该活动是另一项开业活动,李女士抽的四等奖是店内的购机活动。

“作为消费者能分得清?连孩子都知道特等奖肯定不是四等奖,华为作为活动方分不清楚?”买到心仪的手机原本新年第一天的高兴事,却因为店方的行为让李女士很气恼,“我希望能给孩子一个满意结果,不要因为成年人的错误让他对常识产生怀疑。”

店长:是自己失误

特等奖送平板是店里另一项活动

1月2日上午,记者跟随李女士来到该店,见到一自称店长的刘姓小伙。据他介绍,开业当天店内的购机抽奖活动,奖品共设置有四个,当时工作人员把奖品分类堆放在店内,他觉得新店开业叫四等奖太难听了,便临时改为特等奖,顾客可以在碗和飞盘之间二选一,“这个的确很大一部分是我的一个失误。”刘经理解释,朋友圈海报说的特等奖是上午的开业活动,消费者是下午来买的手机。当天店内抽奖共中出4个特等奖,店外开业活动的特等奖也就是平板电脑却无人抽中。

对于作为消费者,是否能理解店里举办的是两个活动,且其中一个特等奖是最大的奖,另一个特等奖却是最小的奖?刘经理说,当时给消费者提出补偿,可以任意置换店内四个奖项中的任意礼品,未获得消费者同意。

记者查询网络发现,多数人的概念中,特等奖奖项级别都是高于一等奖,是所有奖项中最好、最丰厚的,无论如何不会和四等奖联系到一起。

涉事门店为授权店

却悬挂有“华为体验店”标识

记者在咸阳市国际财富中心商场大门处看到,进门处醒目位置悬挂有“华为体验店盛大开业”的横幅,然而在华为官方网站门店搜索栏,记者却并未查找到华为咸阳国际财富购物中心店。1月3日上午,记者联系华为消费者服务热线950800,工作人员称,根据了解的情况,这家门店属于授权店。记者询问如果消费者和华为授权店产生纠纷,作为华为官方如何管理,授权店悬挂“体验店”标识是否合适等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已就此事记录,稍后会有人员和记者取得联系。

那么,李女士购买手机的这家店是否属于华为官方授权体验店?如果不是,为何要在商场醒目位置悬挂“华为体验店”的标识?

据多年从事手机销售行业的一名赵姓女士介绍,两者在性质和营销方式有所不同。体验店一般都是品牌直营,代表着品牌形象,因此在规模、环境、服务等方面体验更好。而授权专卖店通常采用加盟模式,“一般两者在销售渠道上会有区别,但只要是正规门店,手机质量上不会有啥问题,可能在管理和服务上没有体验店做得好。”赵女士介绍,从情况来看,这家店并非华为官方体验店,悬挂“华为体验店”招牌,可能是想利用消费者对华为官方品牌的信赖,进而产生混淆,“肯定不合适。”

华为官方客服:将尽量为李女士争取到平板电脑

1月3日下午,李女士向记者回复,华为消费者服务热线950800工作人员上午向她反馈,涉事门店在开业当天举办的活动中,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但根据门店回复当天的确是两个活动,因此李女士无法拿到平板电脑的奖励,不过可以获得华为官方额外赠送的马克杯。该方案未获得李女士同意。当天下午该客服人员再次向李女士回复,他们会尽快沟通核实,尽量为李女士争取到平板电脑这一奖品,“这次并未提是不是两个活动。”

律师说法

将特等奖解释为四等奖

有悖于消费者一般认知

如果由于店方奖项活动设置的模糊,导致消费者无法兑奖,店方是否存在虚假宣传?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未事先将特等奖即为四等奖的情况告知李女士,那么李女士抽到特等奖时,店方将特等奖曲解为四等奖,有悖于消费者的一般认知。当双方对特等奖与四等奖的解释产生争议时,依据《民法典》第498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应当解释为特等奖并非四等奖。

赵良善解释,店方辩称李女士在朋友圈看到的店方的海报是另一活动,但若店方无证据支撑此说法,那么可认定为此海报并非另一活动。赵良善建议,店方尽量与李女士友好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李女士可选择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由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处;或者直接诉诸法院,由法院依法裁判。 华商报记者 王斌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