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槐城律师 郭晓杰 王倩玉
01
问一下:夫妻未离婚,但一方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可以要求给付抚养费吗?
律师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即使夫妻未离婚,如果一方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也可以要求给付抚养费。
02
问一下:被收养的孩子需要向亲生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吗?
律师答:《民法典》第1111条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亲近**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1117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亲近**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亲近**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亲近**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也就是说,被收养的子女只需要向养父母履行赡养义务,不需要再向生父母履行赡养义务。除非收养关系解除,解除时若子女仍未成年,其成年后需要向生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解除时若子女已经成年,且选择与生父母恢复关系,则需履行赡养义务,若不恢复,无需履行。
03

问一下: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同时适用?
律师答: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不能同时适用。
04
问一下:路人被广告牌砸伤,可以向谁主张赔偿?
律师答:根据《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路人被广告牌砸伤,有权向商家主张赔偿。
05
问一下:救灾扶贫等公益赠予能否撤销?
律师答: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救灾扶贫等公益赠予即便没有实际履行,也不可以撤销。
06

问一下:被狗咬伤,谁该负责?
律师答: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狗咬伤,狗的主人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第1247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狗主人养的是国家禁止饲养烈性犬,比如说藏獒、德国牧羊犬等,那么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损害,狗主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