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吸毒被抓两次仍正常上班#
6月19日,有网友举报,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农牧局公职人员杜某,曾因吸食*品毒**被有关部门处理过两次,“第一次拘留15天,第二次强戒两年”。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杜某却并未被所在单位开除,还在继续上班。

此事在网络上引发热议,随后有媒体向当事单位昆都仑区农牧局了解情况,该局工作人员确认杜某吸毒一事属实,并表示此前有关部门已经对杜某进行了处理,“我们也是按照人家的处理意见在执行”。


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规定,公职人员有吸毒、注射*品毒**等活动的,应该予以撤职或开除处分。如果按照此规定,昆都仑区保留杜某公职人员身份,确实没有突破法律法规。而且已经对杜某给予开除*党**籍、降工资的处分,也算是给他深刻的教训了。

但是,杜某两次因吸毒被处理,属于明知故犯且情节严重,于情于理都应该从重处分,必须开除公职才能起到应有的惩戒作用。但昆都仑区农牧局仍然保留其公职人员身份,这一处分实在太轻了,不符合大部分的认知,由此引发了诸多非议。

在我看来,是不是这个单位觉得,培养一个领导干部不容易,想给他机会。但他们有没有想过,一个长期吸毒的人,抛开法纪意识不说,他的身体条件还可以胜任繁重的工作吗?还有这个精力去为老百姓服务吗?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原则,特别是对待那些偶犯错误的人,如果这个人确实很优秀,有过人的才干,还说的过去。但若是出于其他目的,或者只是基于人情关系,则风险太大,会起到很坏的示范效应,甚至会引发连锁反应。
在此,呼吁当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重启对杜某的调查程序,重点关注之前的处理流程是否合法合规,重新做出公正的处理,回应老百姓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