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有安置卡被强制自谋职业 (退役士官满10年可以安置吗)

作者|灰灰菜编辑解答

士官退伍有没有安置公示,士官退役领了安置费还安排工作吗

咨询:

你好军路,我是一名2006年入伍,2011年退伍的士官,入伍的时候我们这里给了一个入伍安置卡,*员复**回来都10年了,一直没有人联系我说安置的事情,入伍安置卡在手我也不知道怎么用,现在工作比较难找,我想让政府安排个工作不知道这个安置卡还有用吗?该怎么用呢?麻烦指点一下,谢谢!

答复(本期由灰灰菜编辑解答):

你好战友,所谓的“安置卡”就是现役军人的《优待安置证》是义务兵及其家属、*员复**士官享受现行优待安置政策的合法凭证。士兵退役返乡后,凭《优待安置证》到县、市(区)民政局报到,民政局将《优待安置证》存根与证书核对后收回注销。

虽然优待安置卡自2011年已经取消发放,但据小编咨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了解到,目前仍持有优待安置证的退役士官,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一般会使用两种方式予以安置:

一是采取一次性货币化安置的方式,给予经济补偿办理自谋职业;

二是部分地方会将持有优待安置证的士官列入年度安置计划中,这个要看当地的安置情况而定。

像你这种情况属于安置遗留问题,建议你先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此情况,然后按照他们给出的解决方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