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中,“一房两卖”是一种相对复杂的纠纷,因为购房者有两个或多个,购房者不仅要与中介和业主争斗,还得与同一身份的其他购房者争斗,毕竟房子只有一套,在这个时候,人们想要的并不是退钱而是如何顺利的将自己的房子写在房本上。
今天就聊聊这个话题。

“一房多卖”在一线城市相对突出,这些城市的新房接近枯竭,二手房成了楼市供给主力。而在一线城市中,房源绝对是稀缺资源,掌握了房源的业主偶尔也会喜欢干“左右逢源”的事。遭遇“一房多卖”的购房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在正常的二手房交易中,房屋的产权归属主要以是否过户为主要判定依据,当过户手续完成后,业主想反悔基本上不大可能。所以当一套房有多位购房者时,我们要分情况来看:
第一种:首先完成过户的购房者获得房屋
过户意味着房屋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新的房本上写了谁的名字,这套房子就属于谁,其他的购房者就无法再主张自己的所有权。完成过户的购房者可以继续推进房屋交易,剩下的购房者将只能进入退款索赔环节。
第二种:没有人完成过户手续
当所有的购房者都没有完成过户时,这时参考的依据是网签的先后顺序。为什么要参考网签呢?因为在二手房交易中,同一套房在三个月内只能网签一次,先办理了网签的购房者等于在这三个月内没有竞争者,购房者应该在这三个月内尽快走完剩余的交易流程。如果在这三个月内没有完成剩余的交易流程,你先网签的优势就有可能丧失。业主有可能以各种理由撤销网签,再与第三方进行网签,这个时候你被动了。
第三种:没有人完成网签
如果所有的购房者都没有进行网签,而只是签订了定金合同,那么实际上房源仍然掌握在业主手中,业主如果要求解除合同,购房者一般只能索赔双倍的定金。如果纯粹是购房者之间竞争房源,那么先签合同的更具优势。
特殊情况:延迟过户
有购房者表示,为了节省税收,自己跟房主约定3年后交房,自己先交首付款,剩余房款等过户时再通过*款贷**支付。
在二手房交易中,有时候会出现这种情况,某套房源目前因政策限制,当前并不能上市,或者基于避税的考虑推迟过户。但买卖双方却达成了私下协议,购房者先交钱后付款,然后实际住进去。
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面临的风险非常多:
1、房主违约
由于延迟交易通常以“年”为计算单位,时间一长,房价变动风险加大,当违约成本小于守约成本时,房主找各种理由解除合同,购房者往往无法获得房屋产权。退款也面临购买力缩水的风险。
2、一房多卖
在实际操作中,有的房主纯粹为了骗取购房款,搞一房多卖,延迟交房更是增加了房主一房多卖的风险。住了一两年才发现房子被房主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别人了,而你由于没有取得产权,只能要求房主赔偿购房款及相应损失,但这笔赔款相对于房价而言,往往是吃亏的。
3、房屋无法过户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时间周期拉得过长,房屋有可能因为纠纷被冻结交易,比如房主出现债务问题、房屋被房主抵押等。
作为购房者,为了防止“一房多卖”的情况出现,应该在网签有效期内完成过户手续,产权变更完成,业主即使搞了“一房多卖”,房子仍然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