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鹏本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某日发现自己的账户无缘无故多出了100万,可能是银行搞错了。可能是因为侥幸心理作祟,还是取出了42万余元,但当警察发现的时候,何鹏便立马还了回去,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被判了无期徒刑。

为何明明把钱还回去了,还是被判了无期徒刑了呢?
【案例摘要】
当记者一见到何鹏的父亲,何鹏的父亲便拿出了一份申诉书,申诉儿子无罪。
八年的时间里,何鹏的父亲一直没有停止为自己的儿子洗清冤屈。铺满一地的火车票都是何鹏的父亲在为何鹏申诉的路上留下的。
在2003年,2004年和2005年,何鹏入狱的那几年里,父母没有一刻停歇过,一直在为何鹏奔波,去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
那么这让何家父母如此长年累月奔波的究竟是一起怎么样的案件呢?

故事的主人公何鹏家住在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的一个小村庄里的国道公路旁,距离省会昆明要200多公里。何鹏家中有两个姐姐,他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从小备受宠爱,也承载了父母最大的期望。
2000年,何鹏毕业后考上了云南省警察学校,即现在的云南省警官学校。
何鹏是家里的第一个大学生,让父母觉得很有面子,父母当时很是高兴。父母很希望儿子毕业后能够当个警察,那样子就能够有一份体面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
何鹏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在学校读书很是认真。
离何鹏学校不远的地方,有一个自动取款机。进入学校之后,何鹏每个月都在这里,取出家里给他邮寄转存的生活费。

2001年的3月2日,何鹏还像往常一样来自动取款机取钱,但谁都没想到,就是这一次普通的提款经历,让何鹏的人生发生了彻底的改变。
何鹏之前在自动取款机上查询自己银行卡余额的时候,发现原来卡上只有十块的余额,而现在手中的银行卡余额不是十,多出了好几个零。
何鹏大吃一惊,有点不太敢相信里面凭空多出了100多万元,于是他便试着取了100块钱,但100块钱真的取出来了。交易很快成功,一张崭新的人民币从自动取款机中吐了出来。
看到这里后,何鹏惊喜万分,觉得自己的人生有所不一样了,自此,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
当天晚上,他就取了4400块钱。拿着取出的4400块钱,何鹏回到了学校,左思右想,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自己的银行卡里会突然多出这么多钱来?

难道是自己的父母存进去的吗?但自己家的情况,何鹏自己最清楚,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父母和姐姐绝对不可能拿出那么多的钱。
经过一番推理之后,何鹏明白是银行的系统搞错了,不小心把钱存到了自己的银行卡上。但是面对这样一笔横财,何鹏心里还是激动万分。
拥有如此一笔巨额,家里的情况终于可以改善了。想到这里,何鹏高兴的一晚上都没有睡。
第二天,何鹏由于过度兴奋,也没有去上课。 他拿着银行卡,先后在七家不同的银行取款机上提取现金,反复操作了20多次,一共取出了42万余元。
在当时那个年代,42万余元可以说是一笔巨款了,可以顶上何鹏父母几十年的收入。但这钱再多也不是何鹏自己的,何鹏取出这么多钱来,也没有想过是不是对的。
虽然这钱在卡上,但何鹏已经知道这钱不是自己的,还是没有告知银行,怀有侥幸心理,于是在不久的将来,何鹏便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何鹏取出钱后,当天晚上便背着这一大包的钱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何鹏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母亲。和何鹏一样,何鹏母亲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钱,于是想赶紧把钱藏起来,怕钱多被坏人盯上。
于是趁深夜,他们在后院猪圈下边挖了一个坑,把钱埋了进去。 等到了第二天,何鹏继续回到学校上课。
但是银行卡都是用真实姓名开的户,银行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警察没过两天就找到了何鹏的父母。

看到警察之后,何鹏的父母心中很害怕。何鹏的母亲是一位农村妇女,哪见过这种阵式,吓得两腿哆嗦, 赶紧跑到后院把那个黑色塑料袋挖了出来,钱一分不少地如数奉还。
在把所有的钱都交给了警察之后,何鹏的母亲想着反正钱都已经还给警察了,那就没什么事了,但事情远非他们料想的那么简单。
随后何鹏被刑事拘留,后释放又被逮捕。半年多后被取保候审,第二年又被再次逮捕。
中级法院审理何鹏案子之后,判定何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银行电子计算系统出现故障,自动柜员机丧失识别能力之机,从柜员机里窃取巨额现金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
何鹏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何鹏父母必然不能接受这个结果,何鹏的父亲称,想到最重的处罚就是学校会给他一个处分,甚至是开除。
在此之后,何鹏父母一直为何鹏暗自奔波,他们希望能够减轻何鹏的刑罚。他们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只要自己一直坚持不放弃,法院肯定能够改判,放出自己的儿子。
于是他们不断地去到各个地方,家中的火车票都能铺满一地了。他们先后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等地方,为何鹏申诉。
但是即便是何鹏父母为何鹏的案子做出了如此巨大的努力,仍然没有得到一个好结果。

在此之后,何鹏的父母关注到了许霆的案子,许霆在一家银行取了一千元后发现银行卡只被扣了一元钱,许霆也是同样的发现,银行卡的取款机出现了故障,惊喜之下,他连取了171笔,共计175000元。
此后,许霆携款潜逃一年多。后来他被逮捕到,法院判处他无期徒刑,许霆不服后上诉,结果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这个案子给何鹏的父母带来了很大的希望。
回到云南曲靖老家后,何鹏父母马上找到了律师。几个月之后,何鹏父母再次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9年11月1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改判何鹏为有期徒刑8年6个月,处罚金2万元整,而此时的何鹏已经在监狱度过了8年零4个月的时间。
【以案释法】
银行自身出现了失误,把钱存在了别人的卡上,何鹏还了钱,却还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真的合理吗?何鹏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何鹏虽然最终将钱交给了警察,但 何鹏明知道这钱是银行系统出了问题才会存到自己的卡上,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倘若银行没有发现,那么警察就不会找上何鹏一家,钱也就不知道会到哪去。

因此,法院判处何鹏犯盗窃罪合情合理。
【结语】
正所谓,免费的东西最贵,你现在所得到的馈赠早已在暗中明码标价。
在这个五光十色、无奇不有的世界里,人很可能会被金钱、名声、蒙蔽住自己的双眼,从而看不到自己来时的路。古人云:君子爱财,取财有道。钱能够带来的东西太多了,人人都爱财,但我们也要通过正当合理的方式取到钱财。
如果案件的主人公何鹏在当初发现因为银行系统的失误,自己的卡上凭空多出一百多万时及时告知银行和警察,那么是不是他的人生会大有不同呢?我们无从得知。但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好好的一个大学生没有了文凭,还进过监狱,八年后从监狱出来早已与社会脱节。

同时,在对待此类案件时,法律的理性和温度需要兼顾。不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刀切的对待每个案件,而应该不同的案件要不同的对待,根据具体的情况综合考虑。
这个案件也在警示我们,面对诱惑一定要坚守自己的底线,万万不能因小失大。就算是天大的好事,也一定要保持自己的理智与判断力,不要在法律的边缘试探,更不能触碰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天上不会掉馅饼,生活中也不会掉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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