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臧总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手下有个得力干将小明,臧总刚派小明出去参加培训,结果却听到这样的风言风语,说小明最近好像有离职的迹象,于是臧总想要跟小明签署一个培训协议:如果离职,要补偿公司的培训费用!
这样的培训协议,你怎么看?

一、捕风捉影要不得
听到风言风语,就觉得员工要离职,然后猜来猜去,这样的老板,都是很奇怪的人。
我之前还看过一个更离谱的案例,老板觉得财务的负责人贪污,理由就是看到他跟供应商一起在吃饭。
听起来匪夷所思,这种情况在职场当中却非常常见,很多的管理者,是分不清事实和判断的,只要看到一些表面现象,就会轻易下判断,而不会去发掘现象背后的事实究竟是什么。
有风言风语说小明要离职,臧总要做的不应该是猜忌,应该去了解一下这个风言风语出自哪里,讲话的人,有什么目的性?是否跟小明在工作上存在竞争关系。
如果不存在竞争关系,要管住是否有事实依据,而不是听风就是雨。

二、培训协议有啥用?
现在这个时代,跟过去不同了,什么是忠诚?不是在一家公司干一辈子,而是在一家公司任职,就认认真真做好手头的工作,贡献自己的价值。
员工拿到劳动报酬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也需要企业提供相应的培训,提升职场竞争力。
这一点臧总做得还是很好的,他愿意把小明送出去学习,说明是想重点培养小明的。
作为管理者,一定会有一个疑问:万一把人送出去学习,人家能力提升了,不想在公司干了,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还不如不让他出去学习!
当然了,不排除这种可能,也可以选择不让员工出去学习,不过员工的能力提不上去,对公司来讲也是一种损失。
其实作为管理者,可以考虑跟员工签一个培训协议。
大致的内容就是:我送你出去学习,所花费的金钱是多少,你要为公司服务一定的时长周期,如果低于这个约定的周期,员工需要赔偿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
通过签署培训协议,公司和员工之间,达成了一种微妙的共赢关系,一方面,公司提升员工的能力,另外一方面,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

三、事后补个行不行?
可是培训协议要在什么时间签署呢?
其实最好的签署时机,应该是在员工去参加培训之前。
讲到这里,就会说到很多管理者会忽略的一件事情:在参加培训之前,员工的直属上司,要与员工进行面谈。
培训这个事情,不是抓个人就去上课,是要以绩效达成为目标的,选择正确的人参加正确的课才行,而且还要带着目的去。
为啥很多的培训无效,就是因为漏了筛选和面谈的步骤。
参训学员在出发前,管理者要讲清楚为什么送对方出去学习,所花费的成本是多少,回来之后要如何转化……
也就是说,一定要让员工带着问题去学习,带着解决方案回来,不然就是浪费时间和生命。
面谈的最后,才是签署培训协议,讲清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现在培训已经结束了,再找员工来签署这样的协议,就有点“马后炮”的嫌疑,本来人家没想走,逼着人家签这么个协议,估计人家也想走了。
签署培训协议需要注意什么事情呢?除了要在培训之前签,还需要关注两个方面:
1.关于违约金的设定。
企业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数额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也就是说,人家出去参加个1万块的培训,不能约定2万块的违约金,1万就是上限了,超过这个金额,法律也不会支持。
2.设定具体的服务周期。
比如一年或两年,当然了,这要根据双方的意愿来设定,设定太久了也没有意义,现在的劳动者,太过分的条款是不会接受的。
有了这个协议,公司可以放心给员工提供赋能培训,员工也可以借助这个机会更好地提升自己的能力了。

尾声
做管理者,不能捕风捉影,要关注事实,而不是恶意推理。
培训很贵,没有经过培训的员工更贵;如果担心花了钱,员工最后离开,可以签署培训协议。
培训协议的违约金,不超过培训本身的花费,还要做个限定期。
欢迎你留言聊一聊:你是如何看待培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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