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游泳场所安全检查通知 (游泳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

游泳场所人员密集,卫生安全直接关乎群众健康。8月24日,朝阳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对游泳场所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检查,规范游泳场所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市民游泳更安全、更放心。

游泳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游泳场馆卫生监督检查信息

在位于南磨房地区的京体游泳馆内,检查人员详细查看了墙壁上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公示栏,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和检测报告进行检查,查看各项证件、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卫生监督要求。随后,检查人员来到游泳池边,对泳池水取样进行快检,重点检查了泳池水余氯含量、浊度,并对池水更换、水质检测设备的配置、循环过滤消毒设备的运行及卫生管理制度、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和消毒剂安全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说明提醒。

游泳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游泳场馆卫生监督检查信息

“按照要求,游泳场所应亮证经营,在游泳馆入口处要设有红眼病检查岗,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健康证明和培训证明上岗。本次检查的游泳池水质正常,余氯含量0.57mg/L、浊度0.08NTU,指标均符合国家规定。”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劲松站站长郑娟介绍,此外,游泳场馆应每隔2小时进行一次水质快检,形成检测记录并进行馆墙公示,让游泳者放心。

游泳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游泳场馆卫生监督检查信息

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将持续对辖区所有游泳场所进行水质抽检,加强对游泳场馆经营者的卫生健康培训,督促、指导游泳场所完善卫生设施的配置,落实国家标准和卫生监督要求,给市民提供安全、卫生、放心、舒适的游泳环境。

文并摄/记者:王佳

编审:张艳艳

文章来源:北京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