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说法:民事诉讼中二审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大家好,前两天接了一个咨询,说是张律师,我有个问题,就是说我有一个一审胜诉了,胜诉了以后被告人上诉了打二审,可是二审不开庭,说是不是里边有什么猫腻,或者说是不是被告找了关系,二审法院敷衍我,不给我开庭了。当时我就给他详细的解释了一下。
今天大家也一块来学习一下,在民事诉讼中二审是不是应该开庭审理,或者换个角度说,二审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这四种情况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的,咱们来来仔细的看一下这四种哪四种情况。

·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这个就纯属纯纯的程序性问题对吧?我记得这个以前给大家这个视频里说过,不予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这三种裁定是可以上诉的对吧?
那么他一般是不不开庭审理的,它是纯程序问题,说这个案子一审说不予受理,那二审看看这个案子是不是应该法院受理,他不予受理对不对?像这种纯程序问题,它没有开庭的必要。

·第二个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什么意思?旺财欠我1千块钱,我把旺财告了,一审我赢了,不出意外我赢了,二审旺财上诉了,旺财说我是欠他1千块钱,但我现在没钱,你不能判我偿还那1千块钱,这种上诉请求上诉理由就明显不合情理,明显是不能成立的。像这种很简单的,直接就书面审理了就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了。
·第三个,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还是我和旺财。旺财欠我1千块钱,人家第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很清楚,我说旺财欠我1千块钱,旺财说:我是欠老张1千块钱,但我现在没钱,旺财也承认。

一审比方说打比方,一审说适用民法典第一条,旺财应该还老张1千块钱,旺财上诉了,二审法院一看,适用法律不对,应该适用民法典第二条,但事实是没问题的。这个事儿是这个事儿,但你适用的法条儿错了,二审就给你改过来,适用法条错了,直接就判了。
·第四个,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打个比方,我诉旺财欠旺财欠我1千块钱,我赢了,但第一审审判员是我老婆,这就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了,你怎么可能是原审第一审,你法官怎么能是当事人的配偶?旺财上诉了,这个时候就甭管这个事实,一看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了,那就发回重审换审判员,换发回重审了。

基本上我就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6条,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况说了一下。现在回过头来,所谓的解释里第331条说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6条,176条是什么?简单的看一下,民事诉讼法176条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176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也就说原则上上诉的是应当开庭审理的原则上,但是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也就说民诉解释第331条,它把民事诉讼法第176条,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它给具体化了。民事诉讼法只是一个原则性规定,应当开庭审理,但是有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民诉解释就把它细化了说哪四种情况,人民法院是可以根据情况不开庭审理的,是这么个关系。

今天就借着网友的咨询提问,把在民事诉讼二审中,哪些人民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况给大家说了一下。网友也不要多想,一不开庭审理的是不是对方托关系了,法院敷衍我了,不给我开庭了,不给我好好审了,不是的,也不要多想。
今天就简简单单的学习了这些东西,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或者说还有什么疑问的,评论区接着聊。具体如果有什么法律咨询的,你可以私信我,谢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