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企常青的苑会计。很荣幸继续担任企常青金牌财税顾问系列第四期的主讲人。今天我想继续跟大家分享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个人独自企业。
关于个独,我想通过讲述它在我国改革开放大背景下的起起落落,来让大家对个独企业有所体会和认识。在改革开放以前,并没有个人独自企业这个称呼,而是跟个体户被笼统的称为私营经济。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有规模的个体户得到国家强有力的扶持和发展,并于2000年千禧年之际颁布了《个人独自企业法》,从而进入其20年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分伯仲的辉煌时期。在2000年至2021年期间,各独的税收征收方式多数为核定征收。并且我国有些地区为了鼓励当地经济发展,给予了企业相当低的税率。

例如众所周知的霍尔果斯和崇明岛等地,但随着一些电商大v和一些明星艺人,对于个独在税务筹划中得天独厚优势的极致运用,导致从2022年开始逐渐取消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改为大部分查账征收。整体税负与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中小微企业相比,其税率优势消失殆尽。

又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形制,在债务方面,投资者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比其只需要承担有限债务责任的有限公司,真的是劣势重重。

个人独资企业的辉煌历史自此落下帷幕。下一期我会继续分享税务筹划当中非常重要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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