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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国家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网上铺天盖地的宣传起来,有卖书的,有发视频讲解。为什么一部《民法典》会引起这么多的关注?因为它给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划了一个标准。让人民的生活有法可依,凡事有了一个准则,人民的生活才安定祥和。
法律的健全,司法部门的公正,也是人类文明的象征。在我国春秋时期,人类还处于奴隶社会,当时根本没有法律。人际之间的行为准则普遍还是以信为本。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要做什么交易完全靠约定。那么是否按照约定来交易就要看个人或国家的诚信度。
《左传》中的《周郑交质》一篇就给我们后人展示了古人面对交易时的一个态度和处理办法以及后续产生的一个结果。
郑武公和郑庄公都做过周平王的卿士,也就是以诸侯的身份掌握周王室的实权。周平王担心郑国的权力过大,就试图分一部分权力给虢公。(春秋时虢国的君主)。这一举动遭到了郑庄公的反对和怨恨。想我郑庄公为了周王室丹精竭虑,还要受到你的猜忌,心中已是愤愤不平,但无奈人家周平王是名正言顺的周王室的正主,所以他也不好闹翻。于是就做出了交换人质的办法,来表明自己的忠心。
周王子狐到郑国做人质,郑公子忽到周朝做人质。那时的人不像现在绑架案中的人质那样境遇悲惨,遭人折磨。他们也像正常人一样在他国生活,只是行踪受到限制,不能随便出入。当时的质子虽然在精神上很受委屈,但只要熬出头回到自己的国家,质子的身份也是一种政治资本。因为他们也是为自己的国家做出了贡献的。《大秦帝国》中的秦异人就是从赵国逃回秦国的质子最后当上了君主。
按理说交换了人质,大家就可以相安无事。我郑庄公继续为你周王室服务你周平王也要看情况,给我点好处。但平王去世,周王室的人打算把政权交给虢公。也就是说,周王室的人先不守信用,破坏了约定。郑庄公也不会吃这哑巴亏。这年四月,郑国的祭足率领*队军**收割周王室辖区的温地的麦子,到了秋天又去收割成周的谷子。于是周王朝和郑国彻底撕破脸。这就是“双方约定”的弊端,这种约定只适合双方都讲诚信的基础上。
各位读者说了那不是还有人质的吗?人质的性命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是不值一提的。
说到这里,你们会说我讲这个古代的故事有什么意义呢?那么就请你设想一下此类不讲诚信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你会怎么处理呢?你有郑庄公的勇气和实力去搞掉对方吗?多数人是不行的,这里就用到了法律。我们交易时是签有合同的,你不按合同来,司法部门会还我公正的。这样就有人为你做主了,你也会少很多的麻烦。所以法律不光会制约人民还会保护人民。
(此文是想到自己的经历有感而发,希望读者们此生都不会遇到不讲诚信的人或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