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缴费范围
所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信都区户籍居民,均应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一户口簿内符合条件的成员须全部参保(非整户参保居民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长期在我区居住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及其亲属子女亦可在我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
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5元(含5元长期护理险)。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医疗保险费由区财政负担,个人不需缴费。
三、缴费期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2020年10月18日至2020年12月25日为正常缴费期,2021年2月1日至2月25日为补缴期,逾期不再受理。补缴期参保的人员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待遇。
四、缴费方式
(一)连续参保人员缴费办法
可持身份证、户口簿,通过税务窗口、自助终端、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邢台市信都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二)初次参保人员缴费办法
初次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属村委会(居委会)参保缴费处或区医保中心业务大厅窗口办理人员新参保登记手续后,即可通过税务部门缴费途径进行缴费。
(三)新生儿参保缴费办法
所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父母双方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需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当年度个人参保缴费费用。2020年底出生未满三个月的新生儿,需先缴纳2020年的医保费用(250元)后再缴纳2021年的医保费用(285元),如果先缴纳2021年的医保费用将不能再缴纳2020年的医保费用。
五、医保系统个人信息错误修改办法
参保人员发现税务缴费系统内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存在错误时,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属村委会(居委会)参保缴费处、乡镇社保大厅或区医保中心业务大厅窗口进行人员信息变更后即可正常缴费。
六、咨询电话
信都区医保局:0319-2023208
信都区税务局:0319-2136978
来源:区医保中心
编辑:杨春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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