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开心心去吃饭
结果意外被烫伤
责任该由谁承担?

8月30日下午6点多
在市区一火锅店内
一位服务员在给顾客加汤时
汤壶的壶盖忽然掉落
导致热汤
烫伤了一名顾客的双腿
事情发生后
火锅店老板石先生
立即把烫伤的顾客送到了医院
在医院治疗期间
石先生垫付了7000元左右的医药费
出院后又赔偿给顾客5000元

事后
石先生认为
赔偿的责任不能由他一人承担
火锅店用的这把水壶
是从建安路上的一家厨具店购买的
才使用了5天水壶盖就脱落了

石先生查看了水壶盖的周围
发现有一道裂缝
他认为烫伤事件
是水壶质量问题造成的


水壶经销商联系到了生产厂家
厂家表示
事故原因还无法明确
不能确定是水壶质量问题造成的
不过厂家愿意出2000块作为赔偿金
石先生认为自己赔偿了12000元
厂家只赔偿2000元
有点不妥当

石先生把这件事
投诉到了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过工作人员的调解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厂家和火锅店老板各出一半赔偿金

那么
生活中使用家用电器而出现意外
消费者怀疑产品质量
该如何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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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王治富介绍
遇到类似的问题,消费者可以携带相关购买凭证,到市消保委进行投诉,消保委可以从中进行协调,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权。
律师宋辉介绍
按照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是因为产品质量缺陷导致他人受损,作为消费者既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进行索赔。
消费者进行维权时,一定要有以下证据
第一:证明购物的唯一性, 必须要提供一些购货凭证。
第二:需要去证明产品存在缺陷的有关事实。
第三:需要去证明产品所存在的问题和消费者所造成的伤害是有直接的关系。
第四:实际造成财产损失的数据证明。
小编友情提醒
生活中
大家一定要保护好相关证据
万一发生意外
可以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