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网络上面风风火火的有不少的人在讨论快递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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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这应该是又有不少的人不知为何,又想在这事件上带节奏。
当今,高科技发达的互联网时代,人们总希望通过在互联网媒体平台上发表舆论刷存在感、发泄情绪,又或漫无目的地去左右社会上的一些事情的正常发展方向,这种左右是不分事件的好坏,他们总是会成为乌合之众,糊里糊涂地去插一脚、干预一下、带节奏一下。
我姑且不去揣摩他们是怎样的人,是怎样的心态,去执行这样的带节奏言行。光从这几天,人们热热闹闹地在各抒己见,对快递没征得客户同意不得将快件放置在驿站或代收点的新规定的抨击,我突然想起了一个成语和2个寓言故事,那就是“鹊巢鸠占”与“面包的故事”“固定区域投喂流浪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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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鹊巢鸠占

图片来自网络
鹊:喜鹊;巢:鸟窝;鸠:斑鸠。直译是斑鸠筑巢喜鹊占据。
中华文化历史悠久,在语言词汇方面,形成了不少有固定结构形式与说法的成语,其中有一些成语的含义还非常广,甚至原义都已经发生了改变。
比如呆若木鸡、勾心斗角、闭门造车等成语,古今含义甚至完全相反。当然,也有一些成语,它本来的含义成了“谜”,至今也没人能完全准确的解释出来。
比如 “鹊巢鸠占”。
这是一个很常见的成语,带有一定的贬义和否定,现代一般解释为:斑鸠不会作巢,经常强占喜鹊的巢,形容强行霸占他人的财产、妻室等或强占别人的位置、享用别人的成果。
然而“鹊巢鸠占”一词来源于《诗经·国风·召南·鹊巢》,原话是: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意思是斑鸠不会做巢,常强占喜鹊的巢。用古时候的人比较喜欢寓情于景的思维去理解,就是指女子出嫁,定居于夫家。
而该句子经历几千年的民间流传,形成了新的成语“鹊巢鸠占”,比喻强占别人的住处或成果。
套用到今天的快递新规事件上,那就是:快递公司本应该履行,而在实践上根本不履行的义务与承诺,却变成了他们合理合法去争取与维护的权益?而消费者本应该享受的基本服务,却变成了快递行业据理力争、不愿执行的服务与事项。
▶面包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村子里住着两个好朋友。其中亚历山大是一个善良而有财富的人,约翰是一个生活比较贫困的普通工人。
亚历山大看到约翰努力工作后扔未能获得足够的回报来维持生计,而经常感到饥饿,故决定每天给他一些面包,以帮助翰努度过难关。
约翰也非常感激亚历山大的慷慨,从此他们的友谊也因此更加深厚。
然而有一天,亚历山大没有解释原因就停止了每天给约翰一些面包。
约翰不明白为什么亚历山大不再给他面包,而感到困惑与失望,开始怀疑亚历山大的友谊和善意,并对亚历山大的行为进行责备。
这个故事的含义是:人们不应该把他人的帮助、慷慨、理解与善意、善行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无论你当时所处位置是弱势一方还是强势一方,他人的善意、善行只是他人的个人选择,而不是对你应尽的义务,也不是他人应尽的本分。
▶固定区域投喂流浪猫
当今城市中的社区与公园里,随处可见所谓的“动物爱心人士”,定时、定点给流浪猫与弃猫进行食物投喂,造成社区不少居民的生活困扰,却无可奈何。
作为猫科动物,猫咪的占有欲是非常强烈的,长期定点、定时投喂食流浪猫与弃猫食物,会让它们固定在这个地方生活,以为这个地方就是它们的地盘。从而会对任何进入这个生活圈“地盘”的生物发起攻击性的行动,来捍卫自己的“地盘”。
但是,由于是在公共区域的定点、定时投喂,因此,必然会引起周围的流浪猫与其它小动物的聚集。如此一来,轻则会引发流浪猫与其它动物争夺地盘、打架斗殴,包括人类牵着绳子的宠物狗、宠物猫,又或者是社区中的各种鸟类与老鼠、昆虫。重则还会以为人类小孩也在跟它们抢地盘而采取攻击。
很重要的是,猫咪的繁殖能力超强,一旦它们认为有固定地盘后,就会本能地疯狂繁殖。猫咪是独居动物,新生的小猫将会是一个新的流浪动物群体,久而久之恶性循环下去,流浪猫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其群体还越来越大。
那么,在城市流浪猫事件中,是猫咪错了吗?
显然不是,猫咪只是猫咪,它们仅仅只是一种猫科动物而已,它们不是人,没有情感、没有智慧、没有道德、没有文明可言,它们仅仅只是依照作为一种动物猫的原来本性生存而已,何错之有?
可人不是畜生,人是凌驾于动物、畜生之上,具备道德与文明约束的更高级的动物而存在。因为人具备人性,人性具有人类与生俱来的动物属性与后天形成的社会属性。
那么,总是强调“如果快递员送货上门,叫快递员如何生存?”这种论调的人,你们的职业道德与人性中的社会属性还有吗?你们还是一个完整的人吗?
当然,我能够理解人性中的动物属性就是如此:
l☞没有筑巢能力的斑鸠为了能有遮风挡雨、赖以生存的鸟巢而而遵循自然生存法则“弱肉强食”,将麻雀的鸟巢据为己有,这只不过是一种鸟兽的自然生存策略而已。
l ☞失去了大自然生物链供给的流浪猫,与曾经被城市人圈养而失去天生的本能生存能力的弃猫,为了捍卫那个有固定食物的生存地盘,也就是相等于斑鸠占有的鸟巢,而对一切它认为是外来侵入者进行攻击,这也是家禽走兽的一种自然生存策略。
l☞ 可人毕竟不是虫鸟家禽走兽,总不能向它们一样以偷窃占有为己荣吧?
l ☞生而为人,从事物流中的快递配送员这一岗位,总不能不履行该岗位需要将快件送货上门的工作职责,而埋怨客户与消费者不同意你们擅自将快件放在驿站和代收点,致使你们工作绩效下降,收入受损而职责与埋怨消费者与相关监管部门吧?
再就是:
l☞当一个人每天都给另一个人面包吃,成为彼此双方的一种惯性以后,一旦某天,一方不再给,而另一方就会本能性地去言语攻击对方,并自以为很有道理。(雇佣者与消费者的关系)
l☞而如果一个人每天都在另一个饥饿的人面前吃面包,只要有一天这人给那人分了一些面包,那人就会感恩万分。(资本家与雇佣者的关系)
l☞实质是在实践中弱势的一方在生存焦虑笼罩下,被人性中的动物属性占据了道德层面的社会属性,产生了严重的确认偏误。
l☞ 同理,你总不能因为消费者在过去那些年的就业困难与共同抗疫中,对大多数弱势群体的工作与生活不容易的理解、体谅与宽容,就把这种理解、体谅与宽容当成是理所应当的特权。并在对方实在无法忍受与承受之时,要求回归到本来的样貌时,你就认为对方是无理取闹,是侵犯了你的权利,让你利益受损。
l☞ 饮水要思源。你在这个行业的这个岗位上之所以能有这些年来的高效业绩及高薪,也只不过是消费者的理解、体谅与宽容,替你承担了大部分你的岗位职能而铸就的。
▶鹊巢鸠占、定点定时投喂流浪猫背后的底层逻辑是 →动物生存本能→占有欲(安全感)在作怪→即动物界最原始的弱肉强食生存本能
▶而面包的故事背后的底层逻辑及心理是 →人性中的动物属性本能→占有欲(安全感)在作怪→即人性中的动物属性压制住了人性中的社会属性(道德、法律法规与社会公序良俗的约束)
▶也就是: 当人性中的社会属性被占有欲极强的动物属性压制,而失去社会属性中的基本道德、法律法规与社会公序良俗约束之时,即当人性中只剩下动物属性之时,他就不再有区别于虫鸟家禽走兽的特性,即其人性不再完整,是有所确失、有所缺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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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文章的话题上,我自己是挺疑惑的,官方为何要出新规定?
这明明是物流快递行业本应该履行的服务,为何要重新再出新规?
直接依法办事,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不就可以了吗?
为何要多此一举重新再出“新规”?
这难道不会让快递行业有所误会,误以为这样的规定是此时此刻才有所要求的。
若真是过去不曾有这样的规定,而是现在才开始想一套规定一套,那作为快递行业的从业员肯定会心有不甘、据理力争!
只是,这根本就不是新规定,这是本来就是如此,这本来就是快递行业的服务内容,是快递行业的工作职责之一。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国家邮政局《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规定:“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
验收无异议后,验收人应确认签收。”这一标准明确了快件在送达后,要先验收,再确认签收的程序。因此,“先签字后验货”属违法性条款,消费者有权拒绝。同时,“先签字后验货”也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即通常所说的消费者知情权。
收件人作为消费者,要求在签字前验货,是知悉快递公司服务内容(包括快件内物品内容)、质量真实情况的前提。
而快递行业“先签字后验货”的“行规”,则为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设置了一道障碍。
消费者,收到快递货物时,不要急着签收,不要轻易做出付款后再验货的决定,如果商家或快递员不让先验货,应当拒绝签收;发现货物有损毁或货不相符等问题时,可以拒绝付款。
消费者掌握证据后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6年前(写文章的此时是2024年3月)快递服务从主要服务于企业物流,到普及到平民百姓的千家万户之时,难道其最基本的功能不就是上门揽收,并根据具体地址送货上门吗?
并且每个快件还是必须是收件人亲笔签收,没有任何特殊情况声明,不可代收与代签的。
且快件签收单上还清清楚楚白纸蓝色写着:请检查完快件完好无损、货物无误再签收。
为何十多年之后,当快递物流行业成为不可或缺的人们网购物流方式以后,就把当年之所以能够打败邮政、EMS的基本有点:“速度快、价格便宜、送货上门”给全抛之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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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提供几家当下比较主要的快递物流公司相关信息,以便大家理解我上述陈述的内容:
▶EMS:
EMS(即"Express Mail Service"),创办于1980年,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直属全资公司,是由万国邮联管理下的国际邮件快递服务,在中国境内是由中国邮政提供的一种快递服务。 该业务在海关、航空等部门均享有优先处理权,它以高质量为用户传递国际、国内紧急信函、文件资料、金融票据、商品货样等各类文件资料和物品。
EMS全国员工近万人,业务包括国内所有市县,并延伸亚洲各地区。
自创办一来,EMS相继推出省内次晨达和次日递、国际承诺服务和限时递等高端服务,同时提供代收货款、收件人付费、鲜花礼仪速递等增值服务。
优势
1、EMS可以说是目前中国范围内最广的快递,到全国各大中城市为10天,到县乡20天。
2、网络强大,全国2000多个自营网点。任何地区都能到达。
3、EMS限时速递,相当快。100个城市之间的速递,能送货到手。
4、EMS的货物丢失损坏率一直维持在百分之一以下,安全性较高。
5、EMS为了保证客户服务质量,法定节假日均保持营业,天天配送(农村地区节假日除外)。
劣势
1、定价灵活性不足,在民营快递价格战面前竞争力不强。
2、EMS网站查询有待进一步改善。
3、资费比普通民营快递稍高。
4、航空件可能比普通件还慢,国内件有的要自取。
▶顺丰:
1993年,诞生于广东顺德。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国内领先的快递物流综合服务商、全球第四大快递公司。
顺丰是国内的快递物流综合服务商,总部位于深圳,经过多年发展,已初步建立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综合物流解决方案的能力,不仅提供配送端的物流服务,还延伸至价值链前端的产、供、销、配等环节,从消费者需求出发,以数据为牵引,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云计算技术,为客户提供仓储管理、销售预测、大数据分析、金融管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
顺丰还是一家具有网络规模优势的智能物流运营商。经过多年的潜心经营和前瞻性的战略布局,顺丰已形成拥有“天网+地网+信息网”三网合一、可覆盖国内外的综合物流服务网络,其直营网络是国内同行中网络控制力强、稳定性高,也是独特稀缺的综合性物流网络体系。
顺丰采用直营的经营模式,由总部对各分支机构实施统一经营、统一管理,保障了网络整体运营质量,是A股首家采用直营模式的快递公司。
2022年9月5日,顺丰曾官方账号发文,50城“派件不上门,承诺必赔付”。
▶申通:
申通快递,创于1993年,致力于民族品牌的建设和发展,不断完善终端网络、中转运输网络和信息网络三网一体的立体运行体系,立足传统快递业务,全面进入电子商务领域,以专业的服务和严格的质量管理推动中国快递行业的发展。
2019年3月11日,申通快递发布公告,阿里巴巴将投资46.65亿元,入股申通快递控股股东公司。
优势与增值服务:
l☞ 同城当天件:当天取件当天送达的快递服务。
l☞ 次日达:当天取件,次日24点前送达的快递服务。
l☞ 隔日达:在指定的服务范围和寄递时间内收寄,承诺第三天24点前送达的快递服务。
l☞ 72小时件:在指定的服务范围和寄递时间内收寄,承诺第四天24点前送达的快递服务。
l☞ 代取件:按照寄件方的指令到指定地点收取快件,并送达指定目的地的服务。
l☞ 上门取件:按照客户指令到指定地点收取快件,将快件寄给指定收件对象的全面服务。
l☞ 代收货款:可以按照寄件方客户(卖方)与收件方客户(买方)达成交易协议的要求,为寄件方客户提供快捷的货物(商品)寄递服务,并代寄件方客户向收件方客户收取货款;与此同时,还提供:散件客户、月结客户、自定义返还货款等个性化服务。
l☞ 到付件:快件的资费由收件方支付的一种业务形式,它必须是符合快件的各项要素,且取得发件方和收件方共同确认的一种付费方式。
l☞ 保价:根据客户需求,按照契约条款的规定用户支付一定金额的保价费,在快件运输过程中的遗失或损毁,申通快递将根据保价金额及条款进行赔偿。
l☞ 服务管家:申通服务管家是市场营销中心以项目管理为维度,提供专人专线的、个性化的、定制化的主动式售后服务的产品。
l☞ 签单返还:应寄件客户要求,在成功派送快件后,将需收件客户签名的收条或收货单等单据返还寄件客户的服务。签单返还业务主要适用于有企业商务文件往来、电子商务过程中有签收回单返回等方面需求的客户。
▶圆通 :
圆通速递,注册于2000年4月14日,是一个归属于邮政行业的民营有限责任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市,注册资本82122万元人民币,参保人数1229人,曾用名“上海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圆通速递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给新设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阿里网络不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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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驿站与代收点:
▶2013年,阿里巴巴旗下的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5月成立)推出全国第一家驿站: 菜鸟驿站 。其发点是为了收件人及快递员。
▶ 丰巢 ,诞生于2015年6月。当时,顺丰、申通、中通、韵达、普洛斯5家物流公司联合公告,共同投资创建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研发运营面向所有快递公司、电商物流使用的24小时自助开放平台---丰巢智能快递柜,以解决快递末端的问题。
(丰巢刚成立时,初期投资5亿元人民币,顺丰占35%,申通、中通、韵达各20%,普洛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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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明白了吗?
昔日明明是送货上门的服务现在已不再了,相反变成了快递员直接、随意将快件自行分类放到驿站、丰巢等(超时)收费快件代收点。
而现在相关监管部门竟然需要重新出新规来规范这些违规的派送快件内卷行为。
这说得过去吗?
这怎么能够让百姓心服口服了?
这里我需要非常严肃地澄清:我针对的是出台新规,而不是整治快递行业的派送快件乱象。
这种为了成就快递员派件数量的高效业绩,而不顾消费者的切实利益,严重破坏快递协议与承诺的社会乱象,本就不能应该出现,本就应该在第一时间被整治与纠正。
为何偏偏要到了消费者权益严重受损,消费者与快递派送员矛盾恶化严重的十多年后才开始关注与整治?
请问我们的所谓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有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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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不得不说的就是,这本来明明就是物流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与权益事件,怎么最后变成了物流公司的员工快递派送员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
为何本应该履行承诺的物流快递公司可以坐享渔人之利,把自身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撇开的一干二净,却让辛劳工作的快递派送员与真金白银付款交易的消费者处于水火不容的对峙状态?
为什么?
难道真的没有人看到这种让人莫名其妙的奇怪现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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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我才大胆地猜测,这几天热火朝天讨论“快递新规”的人,大部分就是想要带节奏的网民。否则,如此正本清源、利民的好行动为何会有那么多的网民反对,与转移矛盾对象来转移事件矛盾的真相。
此文章乃是个人的愚人陋言,仅代表个人愚见,不喜盼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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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创造价值,劳动最光荣。